关于报送2013年以来全省非煤工矿商贸行业领域执法处罚和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情况的紧急通知(黑安监〔2017〕1号)

06.01.2017  01:44
各市(地)、省直管市安监局,省农垦总局、森工总局安监局:
      请各地市安全监管局立即统计报送本辖区内2013年以来,全省非煤工矿商贸行业领域执法处罚和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情况。具体包括:一、执法处罚情况;二、事故调查情况;三、事故责任追究执行和落实情况。其中,责任追究不到位的原因是什么,哪方面责任追究不到位,事故调查多长时间,占多大比例。
      详情见附表,请务于1月6日17时前,将相关信息及材料反馈省安全监管局统计中心。联系人:马国强 ,联系电话:0451—51858529。

      附件:2013年以来全省非煤工矿商贸行业领域执法处罚和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情况统计表。





黑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1月4日

附件:

  • 黑安监2017年1号附件.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