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裕县院注重执法规范化建设确保办案安全

02.07.2014  16:31

      近年来,富裕县检察院逐步制定完善执法办案、行政管理、队伍建设等方面的规章制度70余项,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制度体系,推进“五个一体化”工作机制建设,各项检察工作都取得了明显进展,先后荣获全国优秀公诉团队、省级文明单位标兵、齐齐哈尔市第三十届劳动模范大会先进单位等称号,跻身市级、省级先进检察院行列。

      一、完善办案工作制度,促进检察职能行使一体化。一是制定了《自侦办案工作制度》。对参加上级院集中办案、内部横向协作、配合制约等作出了明确规定,整合资源,强化办案力度。规定重大案件检察长亲自指挥,协调内设机构关系,统一调配办案保障和侦查资源,形成合力。制定了《自侦案件侦监、公诉部门提前介入制度》,引导侦查取证。二是制定了《案件线索奖励制度》。鼓励干警发现并移送在工作中发现的自侦案件线索,线索经查证属实能够立案的,均给予相应的激励。预防部门提供2条有价值线索,反贪成功立案2件10人,均为民生领域职务犯罪大案。三是制定了安全防范制度。制定了进门安检制度,规定接受讯问或询问的人员进入办案工作区时必须接受法警的安全检查,杜绝带危险物品入内;制定了进门体检制度,对相关人员接受讯问或询问之前,详细讯问其身体情况,包括以往健康状况、家族遗传病史等,必要时请医生为其体检;制定了全程监控制度,规定对进入检察院接受询(讯)问的人员实行全程不间断的摄像监控,一旦有异常,及时报告、及时处理;制定了医院联系制度,与全县各大医院开辟了“办案医疗保障绿色通道”;制定了单位(家属)领回制度,讯问、询问结束后,通知谈话对象单位(家属)领回。

      二、完善流程控制制度,促进案件监督管理一体化。一是制定了《案件管理工作办法》,对于统一受案、全程管理、动态监督、案后评查、综合考评等方面内容作了明确规定,细化了案件流程,规范了执法行为。严格规定了案件受理条件,保证案件符合受理条件才进入检察环节;规范案件出口,对相关法律文书严格审查,保证案件信息与实际移送信息一致,做到审批手续齐全,办案期限符合规定,促进了文书适用和办案程序规范化。二是制定了《案件流程管理制度》,对业务部门的办案工作从办案期限、流转节点、中间环节加强监控,进一步规范了办案人的执法行为。三是制定了业务应用系统使用管理细则,对各检察业务的信息填录、文书制作、业务流转和监管、统计查询、运行维护、保密管理、考核与责任追究等作出了明确规定。

      三、完善监督制约制度,促进内部监督制约一体化。一是完善了《党组民主生活会制度》、《党组会议事规则》、《检察委员会议事规则》等制度,在重大问题决策上,院党组广开言路,悉听众议,有效保证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二是制定了《干警作风行为规范》等管理制度,逐层签订了《办案安全责任状》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明确谁违纪谁担责。三是完善了行政管理的相关制度,做到以制度管人、管事、管案件,促进管理的规范化。

      四、完善人才培养制度,促进业务骨干使用一体化。一是制定业务学习、业务培训制度,在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各类培训的同时,组织有针对性地培训学习。组织了新刑诉法的全员培训,并通过书面考试、举行学习报告会的方式检验培训成果。每年组织电子笔录制作、案例模拟辩论等竞赛活动,提高执法办案质量和规范化水平。2013年4月,侦查监督科长付武荣在第三届全省侦查监督业务竞赛中获第一名。二是制定了选人用人制度,优先考虑职业道德好、业务能力强,群众、社会的认可度高的同志,形成了良好的考核用人导向。有11名青年干警走上中层领导岗位。三是制定了司考助学制度,在学习条件、学习时间等方面参加司法考试干警提供便利,有5位干警通过了司法考试。

      五、完善后勤保障制度,促进检察装备保障一体化。一是制定了车辆管理制度、长途用车审批制度,对用车程序、用车范围作了详细规定,确保用车安全。二是完善了安全管理制度,进一步修订完善了值班值宿、安全保卫、防火防盗等制度,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确保办公、办案场所安全。三是制定了集中办案后勤保障制度。对集中办案时的用车、用餐、场所、人员纪律等作了细致规定。规定办案工作区使用制度,保持办案工作区设备设施状况良好,随时可投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