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昂昂溪区院与行政执法部门联合开展“红盾护农”农资检查活动

28.04.2016  21:47

 

  近日,齐齐哈尔市昂昂溪区人民检察院与昂昂溪区工商分局、昂昂溪区农业局联合开展了“红盾护农”农资检查活动。

 

        昂昂溪区的种子、化肥、农药等农资销售集中在国储二三三处对面临街商铺。在挨家挨户的送法和农资检查过程中,检察院干警和行政执法人员发现,农资经营业户普遍存在台帐登记不规范、进货把关不严、工商执照等相关证照逾期没有年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标志不全、管理制度不执行等问题,而经营业户大多对此也并不重视,没有认识到这些问题的严重后果。对此,检查中,工作人员对发现有问题的农资进行了拍照取证,并责令农资经营业户下架封存,不得销售,并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

 

为进一步提升经营业户依法经营的意识,检察官们还向他们发放了法律宣传单,宣讲了检察机关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十八条意见,鼓励业户对于政府机关工作人员“三乱”行为和其他违法犯罪行为积极向纪检部门及检察机关举报,并告诫他们销售伪劣假冒种子、化肥、农药不仅是违法犯罪行为将受到法律惩处,而且发生坑农害农案件,极易引发矛盾冲突。农资经营业户们表示,立即整改发现的问题,以后要加强学习,守法经营。

   

检察官们还与共同参加“红盾护农”农资检查活动的工商、农业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了工作交流。“把好进货关是有效防止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的关键环节”,检察官们叮嘱行政执法人员,“要把日常监督检查与警示教育结合起来,让农资经营业户认识到假冒伪劣农资产品的危害,不为蝇头小利坑人害己,形成自觉守法经营的好习惯。”行政执法人员表示非常欢迎检察院的同志监督他们的执法活动,在工作中一定严格依法行政,维护好农资市场经营秩序。

 

        通过这次对昂昂溪区农资大检查和“送法下乡”,有效将坑农害农行为遏制在萌芽之中,切实维护了农民备春耕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