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干警化身“羊倌”,以物抵债促履行

21.03.2023  19:41


    2019年,宋某分别向杨某、王某借款15000元、13000元用于生产经营,并约定还款期限及利息。受疫情影响,宋某在生活生产上出现困难,欠款到期后始终未给付。2020年,杨某和王某分别向杜尔伯特县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依法判令宋某偿还借款。

    判决生效后,宋某仍未主动履行还款义务,杨某、王某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通过司法网络查控系统进行全面查询,发现宋某名下尚有5件未执行完毕案件,未发现可供执行财产。

    执行法官依法向宋某送达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后,宋某表示,目前只做些零活散工赚取生活费,以种地收入偿还欠款,由于债权人较多,没有能力一次性偿还,希望法院帮忙协调分期给付。经法院组织调解,各方自愿达成还款协议,申请人杨某、王某同意宋某分期偿还。然而,几年间宋某陆陆续续仅偿还数千元,二申请人十分无奈。

    2023年春节前,申请人提供信息称宋某购买一群羊用于繁殖饲养。得知线索后,执行法官立即驱车百余里到宋某住所实地查看。执行法官严肃告知其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书要承担的严重后果,并耐心做宋某的思想工作,积极引导他换位思考。在司法权威的震慑和法官耐心的释法明理下,宋某主动向执行法官提出协商解决案件,与两个申请人商定价格,以羊抵债

    时值春节,羊肉价格不稳定且二申请人无处安置羊只,通过沟通各方决定春节后再行协商。年后,执行法官多次组织各方就价格进行协商,最终促使达成一致,申请人以略高于市场平均水平的价格抵账。

    此时,被执行人对剩余执行款项数额提出异议,主张其此前已向法院分期偿还过执行款。因案件跨越周期较长,办案人员变动,为帮助两位申请人尽快拿回欠款,执行干警连夜梳理执行款收付凭证,并于3月8日当天,在村干部的见证下,将全部案件情况叙述明确,逐一核对执行款,三方均无异议。

    交付现场,二申请人见到羊只后又犯了难,羊只大小、体重存在差异,应该咋抓?执行法官提议:“价格是被执行人自己提出的,已明显高出市场价格,那么具体挑哪几只羊就由申请人自己选择”。二申请人与被执行人均无异议,执行法官协助当事人将羊群全部赶至羊圈内,清点羊群数量、装车、签署相关执行文书,杨某和王某、宋某三人在执行法官见证下签订交接单,两件执行案件顺利执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