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大同区法院:七旬老人申请强制执行 法官情理法结合要回赡养费

08.02.2017  19:33

    “大同法院的法官是好样的,真心为老百姓办事,不但要回了我的赡养费,还帮着解决了家里的矛盾......”年近八旬的赵大妈拉着大庆市大同区法院高平法庭审判员孙井光的手,感激之情溢于言表。历经了一起赡养纠纷案件的审判、执行,赵大妈和她的三子一女不但解决了纠纷,也弥合了因赡养问题而受损的亲情。

    赵大妈今年76岁,无经济来源、体弱多病,因三子三女不履行赡养义务,向大庆市大同区法院提起诉讼。案件经高平人民法庭审理并依法判决后,长子和三子自动履行了相应判项,但其余两名子女均未履行义务,赵大妈无奈之下,向法庭提出了执行申请。“如果不是过不下去了,谁能忍心去让法院执行自己的孩子...”说到这里,赵大妈已是老泪纵横。孙井光法官给老人倒了杯水,请她坐下来说说其余子女不履行义务的原因。“大妈,您不要着急,我们也不希望让您和儿女因为这场官司积下矛盾,请放心,我们会尽力去做他们的思想工作!”法官诚恳的态度让老人敞开了心扉,说出了在诉讼阶段不便出口的难言之隐。原来,赵大妈和次子在前些年产生了一些矛盾,次子认为母亲偏向其他子女,拒绝支付赡养费;而女儿认为,在赡养问题上,女儿应该比儿子出的钱少,而法院判决确定的赡养费数额相同,因此拒绝给付。

    了解原因后,法官来到赵大妈家,并邀请和赵家有亲属关系的村委会主任一并前来,希望有效化解家庭矛盾。法官对两名被执行人进行了耐心的开导,一方面讲明法律规定子女均负有同等的赡养义务,另一方面通过亲情感化:“俗话说,羊羔跪乳、乌鸦返哺,父母子女拉扯大不容易,将心比心,你们现在也都是为人父母,你们的言行,孩子在都在眼里看着呢,谁都有年老的一天,如果到时候子女对你们不尽赡养义务,你们什么心情……”经过耐心的思想工作,赵大妈的女儿积极的履行了赡养义务,但次子仍然拒绝给付,法官多次上门做工作,但成效不大。

    考虑到赵大妈的实际情况,法官采取了执行措施,在对次子银行存款查询无果后,又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查询,并冻结了一笔以他的妻子名义在银行开户,且查实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存款。考虑到二儿媳对给付赡养费情绪较激烈,强行划拨可能造成新的矛盾。本着尽量不以新的家庭矛盾纠纷去解决旧的家庭矛盾纠纷的原则,法官通知次子夫妇对其财产冻结的情况,限期履行义务,否则强制划拨。夫妻两人初到法庭,情绪较为激烈,执行人员同样耐心的二人进行了法律法规及人情道理的讲解,终于做通了夫妇二人的思想工作,次子自动履行了义务,并与老人重归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