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除疫苗隐患,宁安检察院在行动

03.08.2018  14:28
  近日,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狂犬病疫苗生产记录造假、“百白破疫苗”检验不符合规定等问题,引起全国人民的关注。 宁安市检察院在行动   7月27日至31日期间,宁安市检察院派出公诉科、侦查监督科、民事行政检察科等主要业务科室干警,联合宁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宁安市疫苗采购、运输、管理、使用登记等情况进行联合执法检查。检察干警首先与宁安市药监局进行座谈,对辖区内疫苗管理情况进行详细了解,而后会同药监局工作人员前往宁安市疾控中心,了解本辖区疫苗的采购、分配流程,对于可能存在的监督漏洞、是否有问题批次疫苗流入本辖区等问题进行排查梳理。之后又联合药监局工作人员,深入宁安市路西社区卫生所、江南乡卫生院、宁安镇卫生院等多个疫苗接种点,对疫苗管理台账、冷链保存、温度记录等情况进行检查。经查,宁安市没有采购和使用该问题批次疫苗,此次疫苗专项检查规范了辖区内疫苗管理的流程,在检查过程中,检察院向宁安市药监局建议严格疫苗监管,建立应急预案,交流信息,建立协作机制。   疫苗的安全问题不仅涉及药品安全问题,更涉及疾病防控风险,此次疫苗事件不仅侵害了使用问题疫苗的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更是加重了群众中本来就存在的对疫苗的不信任感,如不妥善处理,将可能导致群众盲目相信进口疫苗,不信任正规途径疫苗而使用监管更弱的其他流通环节的疫苗,甚至导致疫苗接种率降低、疾病防控风险增大的严重后果。   宁安市人民检察院始终把民生利益、社会稳定放在首位,立足检察职能,发挥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作用。此次疫苗联合执法检查专项活动,作为宁安市人民检察院服务乡村振兴、优化营商环境部署的重要组成,作为青少年维权岗的重要工作,体现了宁安市人民检察院关心人民群众利益、未成年人利益的工作重点,更体现了该院完善疫苗管理体制,坚守安全底线,全力保障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安全稳定大局的决心。 事 件 经 过   7月22日,李克强就疫苗事件做出批示:此次疫苗事件突破人的道德底线,必须给全国人民一个明明白白的交代。李克强在批示中要求,国务院要立刻派出调查组,对所有疫苗生产、销售等全流程全链条进行彻查,尽快查清事实真相,不论涉及到哪些企业、哪些人都坚决严惩不贷、绝不姑息。
  国家药监局相关负责人22日通报,经查明,长春长生公司编造生产记录和产品检验记录,随意变更工艺参数和产品检验记录。国家药监局已责令企业停止生产,收回药品GMP证书,召回尚未使用的狂犬病疫苗。国家药监局会同吉林省局已对企业立案调查,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7月23日下午15时,长春新区公安分局依据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对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生产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涉嫌违法犯罪案件迅速立案调查,将主要涉案人员公司董事长高某芳(女)和4名公司高管带至公安机关依法审查。
  正在国外访问的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对吉林长春长生生物疫苗案件做出重要指示指出,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违法违规生产疫苗行为,性质恶劣,令人触目惊心。有关地方和部门要高度重视,立即调查事实真相,一查到底,严肃问责,依法从严处理。要及时公布调查进展,切实回应群众关切问题。   国务院调查组查明,按照有关规定,疫苗生产应当按批准的工艺流程在一个连续生产过程内进行。但该企业为降低成本、提高狂犬病疫苗生产成功率,违反批准的生产工艺组织生产,包括使用不同批次原液勾兑进行产品分装,对原液勾兑后进行二次浓缩和纯化处理,个别批次产品使用超过规定有效期的原液生产成品制剂,虚假标注制剂产品生产日期,生产结束后的小鼠攻毒实验改为在原液生产阶段进行。
  7月29日,长春新区公安分局以涉嫌生产、销售劣药罪,对长春长生公司董事长高某芳等18名犯罪嫌疑人向检察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目前公安机关已基本查明长春长生公司生产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的涉嫌违法犯罪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