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贫步伐加快 扶贫成效显著 我国贫困人口大幅减少

16.10.2015  20:13

国家统计局副局长 张为民

  消除贫困、改善民生,是党和政府始终追求的奋斗目标。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经济高速增长和大规模、有组织的国家扶贫行动,我国反贫困工作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以农村现行贫困标准衡量,农村贫困人口减少7亿。特别是近年来,我国大幅度提高贫困标准,瞄准贫困人口实施精准扶贫,加强农村养老、低保、医疗、教育、农业和生态保护、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移民搬迁等工作,脱贫步伐进一步加快,扶贫成效非常显著。

  现行农村贫困标准的基本内涵

  对于普通百姓而言,摆脱贫困后的生活,其基本内涵是指一种能安稳度日的比较宽裕的经济状态。《2011-2020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提出“到2020年稳定实现扶贫对象不愁吃、不愁穿,保障其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简称‘两不愁、三保障’)”。按这个目标要求,我国制定了现行农村贫困标准,即“2010年价格水平每人每年2300元”。国家统计局每年根据农村低收入居民生活消费价格指数,对此标准进行更新。至2014年,现行农村贫困标准为当年价每人每年2800元。虽然现行农村贫困标准在不同年份的数值不同,但代表的生活水平基本相同。

  国家统计局根据对全国16万住户收支情况的直接调查结果测算,在有基本住房的情况下,我国现行农村贫困标准可满足健康生存需要的食物消费,以及同等重要的非食物消费需求。就是说,一个生活在农村、人均消费支出达到贫困标准的住户,其实际食品支出,可以支持每人每天1斤米面、1斤蔬菜、1两肉蛋等食品,可保障每人每天2100大卡热量和60克左右的蛋白质,满足健康生存的基本需要;同时还可支持基本的衣着、用品、水电、交通通信、教育、医疗等非食物消费支出。按这个农村贫困标准,在没有严重、意外的灾害和伤病情况下,能保障基本稳定的温饱水平。所以,当与“三保障”相关扶贫措施共同实施时,中国现行的农村贫困标准就是“两不愁”的稳定温饱标准。需要注意的是,现行农村贫困标准对应于农村平均物价水平。城镇居民和较发达地区农村居民要达到稳定温饱水平,需要更高的标准。因此,在我国反贫实践中,不少地区的实际扶贫、低保标准都高于全国农村贫困标准。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贫困人口减少7 亿

  按当年价现行农村贫困标准衡量,1978年农村居民贫困发生率为97.5%,农村贫困人口规模7.7亿;2014年农村贫困人口规模为7017万,贫困发生率为7.2%。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贫困人口减少7亿。从1978年到2014年,农村贫困人口减少7亿,年均减贫人口规模1945万人;贫困发生率下降90.3个百分点,贫困人口年均减少6.4%。

  本世纪以来我国农村贫困人口减少规模占减贫总规模一半以上。2000年以前,农村贫困人口减少3.1亿,占改革开放以来农村减贫总规模的44.0%;贫困发生率下降47.7个百分点,贫困人口年均减少2.2%。本世纪以来,农村贫困人口减少3.9亿,占农村减贫总规模的56.0%;贫困发生率下降42.6个百分点,贫困人口年均减少9.7%。

  2010年以来我国农村贫困人口下降速度显著加快。2010年,农村贫困发生率为17.2%,贫困人口规模为1.66亿。2011年到2014年,农村贫困人口共减少9550万人,年均减贫人口规模2388万人;贫困发生率下降10.0个百分点,贫困人口年均减少19.3%。

  我国贫困地区贫困状况不断改善

  为加快推进扶贫攻坚步伐,力争在2020年使我国农村贫困人口全面脱贫,我国于2012年开始全面推行精准扶贫战略,针对不同贫困区域环境、不同贫困农户状况,运用科学有效程序对扶贫对象实施精确识别、精确帮扶、精确管理。在各级政府共同努力、各部门协调配合下,我国贫困地区的贫困状况显著改善。

  贫困地区贫困人口大幅下降。据全国农村贫困监测调查,按照现行农村贫困标准测算,2014年贫困地区农村贫困人口4317万人,比2012年减少1722万人,平均每年贫困人口减少861万人;2014年贫困地区农村贫困发生率16.6%,比2012年下降6.6个百分点;2014年贫困地区农村贫困人口占全国农村贫困人口的比重为61.5%,比2012年下降0.5个百分点。3年来,贫困地区农村贫困人口减少规模占全国农村贫困人口减少规模的59.8%。

  贫困地区农村居民收支增长较快。2012-2014年,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收入由4732元增长到6221元,年均名义增长14.7%,比全国农村居民平均水平快2.9个百分点。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与全国农村居民的收入差距不断缩小,2012年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收入相当于全国农村居民人均收入的59.8%,2014年提高为62.9%,提高了3.1个百分点。2012-2014年,贫困地区农村居民消费支出由3887元增长到5185元,年均名义增长15.5%,比全国农村居民人均消费年均增速快3.4个百分点。2012-2014年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增速比人均收入增速快0.8个百分点。

  贫困地区农村居民生活条件不断提高。一是居住条件不断改善。2014年,贫困地区农户住房建筑面积平均为126.8平方米。居住在钢筋混凝土结构住房的农户比重为10.8%,居住砖混材料住房的农户比重为37.8%,居住砖瓦砖木住房的农户比重为38.1%,居住竹草土坯房的农户比重为6.6%,与2012年相比,居住竹草土坯房的农户比重下降1.2个百分点。二是饮水质量不断提高。2014年,贫困地区饮水来源中,有33.1%的农户使用经过净化处理的自来水,有40.7%的农户使用受保护的井水和泉水。三是无厕所的农户比重明显下降。2014年,贫困地区使用水冲厕所的农户比重为14.3%,使用卫生旱厕的农户比重为10.7%,使用普通旱厕的农户比重为72.2%,无厕所的比重为2.8%。与2012年相比,无厕所的农户比重下降了2.6个百分点。

  贫困地区农村基础设施不断改善。2014年,贫困地区通电的自然村比重为99.5%,比2012年提高1个百分点;通电话的自然村比重为95.2%,比2012年提高1.9个百分点;通有线电视的自然村比重为75%,比2012年提高6个百分点;通宽带的自然村比重为48%,比2012年提高9.7个百分点;通客运班车的自然村比重为42.7%,比2012年提高3.9个百分点。2014年,贫困地区行政村中,有文化活动室的比重为81.5%,比2012年提高7个百分点;有卫生站的比重为94.1%,比2012年提高7.3个百分点;拥有合法行医证医生的比重为90.9%,比2012年提高7.5个百分点;有幼儿园或学前班的比重为54.7%,比2012年提高11.5个百分点;有小学且就学便利的比重为61.4%,比2012年提高3.3个百分点。

  30多年的改革开放,数亿中国人摘掉了贫困的帽子,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为全球反贫困作出了重大贡献。但我国的扶贫仍然任重而道远,按照现行农村贫困标准,到2014年底,全国还有7017万农村贫困人口;中西部贫困地区的扶贫工作更为艰巨。2014年有13个中西部省份农村贫困人口规模在200万人以上,其中有6个中西部省份的农村贫困人口在500万人以上;农村贫困发生率在10%以上的省份还有10个。所以现阶段我国的扶贫开发工作已进入“啃硬骨头、攻坚拔寨”的冲刺期。减贫难度将越来越大,今后要确保7000多万人全部如期脱贫,任务非常艰巨,必须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在扶贫攻坚上进一步强化责任,采取力度更大、针对性更强、作用更直接、效果更可持续的措施,为实现贫困人口的全面脱贫而不懈奋斗。

按现行农村贫困标准衡量的农村贫困状况

年份

贫困发生率(%)

贫困人口规模(万人)

1978

97.5

77039

1980

96.2

76542

1985

78.3

66101

1990

73.5

65849

1995

60.5

55463

2000

49.8

46224

2005

30.2

28662

2010

17.2

16567

2014

7.2

7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