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扶贫 扶真贫 省院定点驻村扶贫工作初见成效

28.11.2017  19:48
  省检察院高度重视定点驻村扶贫工作,切实将其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重要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好。为加强扶贫工作的领导,专门成立了以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定点驻村扶贫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指导、协调、推进扶贫工作。开展定点驻村扶贫工作以来,省检察院党组已先后3次听取扶贫工作专门汇报,研究和落实具体扶贫措施。院领导累计深入扶贫点进行指导帮扶17人次,通过积极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争取资金、物资和人员支持,为扶贫工作顺利开展解决了诸多困难。特别是省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徐明亲自到帮扶村视察工作、指导工作,还到贫困户家中探访,带去了关心和问候,得到了村民百姓的普遍认同。通过精心组织,强化措施,全力推进,省检察院定点驻村扶贫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扎根基层群众,做好扶贫工作   省检察院帮扶的太平村位于汤原县鹤立镇西部3公里处,辖2个自然屯,户籍人口304户786人,全村耕地面积6600余亩。人均耕地面积8.4亩,人均耕地年收入4238元。 村内无大中小型企业,在家农户基本以自种耕地为生,全村自种耕地面积占比为50%,其余土地全部流转。截止到2017年6月,太平村经前期精准识别并核准认定的贫困户为16户24人,其中,大病户(心梗、脑梗、脑血栓等)10户,常年瘫痪3户,肢体残疾、老年病等3户,危房户4户。   省检察院驻村扶贫工作队入驻太平村以来,认真落实省委工作要求和省院党组工作部署不打折扣,严格执行工作纪律和程序,心系群众,深入调研了解情况,以“四个立足”为抓手,切实做好驻村扶贫工作。   一是立足真扶,记好“入驻账”。工作队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将驻村工作干部信息在所驻村进行公示,公开驻村工作队成员姓名、照片、职务、联系方式,公布驻村工作队工作职责、帮扶内容等,方便群众联络办事,主动接受驻地干部群众监督,提高群众知晓率、参与率和配合率,营造积极的扶贫氛围。   二是立足宣传,记好“宣传账”。驻村以来工作队累计召开村干部会12次、群众及村代表会9次、发放张贴便民联系卡20余张,把中央和省、市、县各级政府精准扶贫工作的政策、帮扶措施宣传到村组、到农户,让群众家喻户晓。   三是立足实际,记好“民情账”。工作队采取进村入户、走访农家等形式深入贫困户家中和田间地头开展调研走访,切实做到“三必访”:即贫困户、低保户、空巢老人、孤残人员、军烈属等弱势群体必访;上访户、征地拆迁户等重点人群必访;种养殖大户、创业带富能人等人群必访,了解太平村基本情况和村情民意,摸清群众所想、所需和所盼,记入民情日记,纳入帮扶计划。   四是立足发展,做好“帮扶账”。工作队3名干部积极指导和帮助村两委理清发展思路,为发展缺点子、干事少路子、致富没技术、推动缺资金的村级组织和农户协调解决技术、资金、信息方面的难题,真正使帮扶见成效,为太平村脱贫提供产业保障。入驻太平村以来,工作队成员和村民打成一片,工作做得实,没有花架子。太平村村民表示一定要跟着省检察院工作队好好干,争取早日脱贫致富奔小康。   ——注重工作实效,解决实际问题   省检察院在开展定点驻村扶贫工作中,主动为老百姓做好事、做实事,收到了较好成效。   一是为当地村民修建了桥梁。省检察院驻村扶贫工作队在走访调研中发现,纵贯南北的乌龙河将太平村一分为二成两个自然屯,村民出行须绕行8公里,步行约一个半小时才能到达村公路,给村民生产、生活带来极大不便。针对这种情况,工作队对乌龙河进行了多次考察,如果搭桥修路,太平村之间将直线连通,仁祥屯至太平屯、村公路、耕地作业区将缩短至1.5公里。   今年7月12日,工作队向汤原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汇报了扶贫工作情况,提出了在太平村建桥的建议。徐凤军县长立即部署,安排专人负责跟进对乌龙河桥梁建设的考察、研究和设计工作。7月17日,副县长徐永刚带领县水利部门人员及镇政府主要领导进行了现场考察。对乌龙河水况、桥址、地形地貌等情况进行了论证,论证意见为可修建过水桥,能基本解决农机具和村民的往来交通。   县政府表示,县级财政能力有限,只能投入资金约40万元。工作队遂将此情况及时向院党组汇报,建桥工作得到徐明检察长、徐军巡视员和其他省院领导的大力支持。经与佳木斯市检察院和汤原县检察院沟通,积极协调有关部门,为修桥项目再投入近60万元,最终各方投资97万元。8月30日,桥梁开始施工,为了保证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工作队吃、住在工地,进行现场监督。9月30,桥梁如期竣工,10月18日正式通车使用。   二是为桥梁补齐了配套设施。桥梁虽已建成,但其引路还是田间土道,遇到雨天就泥泞难行,桥梁无法发挥出应有作用,不符合改善太平村交通条件的初衷。为了解决这个问题,省检察院驻村扶贫工作队再次向省院党组进行了汇报,徐军巡视员高度重视,牵头与佳木斯市政府、市交通局等部门联系沟通,修建一条5.5米宽,1.75公里长的沙石路,该项工程于10月22日开工,并于11月3日正式通车。   桥梁和引路的建成,有效缩短了村民居住地、耕地和公路之间的距离,改善了交通环境,节省了村民生产、生活的时间,提升了村内外物流交换的效率,据村民反映,道桥修建后,每年至少为每户节省柴油费用2000元。该工程为当地村民脱贫致富,太平村加快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得到了当地群众的热烈拥护,对省检察院党组和工作队的工作给予了高度赞誉,纷纷称赞省检察院领导谋好事,干实事,一心挂念太平村。   三是落户了一组光伏发电项目。省检察院领导积极与省发改委及汤原县委县政府沟通协调,为太平村落户了一组国家投资的光伏发电项目。仅此一项就能每年为太平村至少带来30万元的纯收入,能够保证该村所有贫困户按期脱贫。   四是完成了村排水改造。省检察院驻村扶贫工作队积极联络改造村主路的排水系统。太平村排水系统工程因资金短缺,涵管铺设工程只完成一半。工作队多次与鹤立镇有关单位进行协调沟通,得到了镇政府的支持,筹集资金推进排水工程建设。在此基础上,工作队按照有关规定,拨付专项扶贫资金3万元,帮助村里顺利开展排水系统改造,已于8月中旬施工完毕。排水涵管铺设后,部分管道裸露在外,存在安全隐患。为此,工作队再次与镇有关单位沟通、协调,增设了500米的步道砖,解决了上述问题。   五是开展了美丽乡村工作。为改善太平村的居住环境,省检察院驻村扶贫工作队邀请有关专家为太平村美丽乡村建设进行了规划,通过建设花坛、植树等方式美化太平村,改善居住环境。经与有关专家研究,结合当地气候条件,最终确定在太平村栽种杨树和落叶杉两个品种的树木;在村头、村尾搭建花坛,栽种花草。工作已于10月24开始推进,明年春季落实,得到了村两委、妇联及广大党员、普通村民的大力支持,自愿出义务工,协助工作队完成测量、挖坑、树木栽种等工作,已种植树苗800余棵,预计为太平村各条街共栽种树苗2000余棵。   按照中央和省委要求,省检察院将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意识,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特别是认真学习领会有关脱贫攻坚工作的政策方针,做到学深学透、融会贯通,在定点驻村扶贫工作中履职尽责、勇于担当,不断推动扶贫工作取得新成效,坚决打赢精准扶贫脱贫攻坚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