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昌升主持召开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工作领导小组第六次会议强调 坚决抓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 扎实推进生态振兴着力建设绿色龙江

15.09.2022  12:50
  本报14日讯(记者薛立伟)14日上午,省委副书记、省长、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胡昌升主持召开领导小组第六次会议。他强调,要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要求,按照省委部署,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采取有力有效措施,抓好各项反馈问题整改,持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扎实推进生态振兴,着力建设绿色龙江。
  胡昌升指出,我省作为生态大省,守护好祖国北方生态安全屏障,是时代重任、历史重任。要充分认清形势,从严从实抓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机制推进,推动问题改彻底、改到位、不反弹,已经完成整改的任务要及时履行验收销号程序。专班专案推进,充分发挥省级领导联系推动重点任务机制作用,抓好工作专班日常组织协调工作,以调研、督导和召开会议等方式推动整改落实。强化执法推进,加大对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对重点问题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及时曝光,充分发挥警示震慑作用。科学统筹推进,按照“巩固成果、消化存量、控制增量”思路和“人到现场、眼见为实、手触为真”原则,落实问题整改和风险隐患整治各项措施。
  胡昌升强调,要精心组织谋划,全力做好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查。突出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围绕已到期整改任务、重点信访案件、日常督导发现的问题等开展督查。适当安排随机性、暗访性检查,不干扰地方正常工作。严格遵守督查纪律,凭专业说话、按程序办事,确保督查工作公平、公正、规范。
  胡昌升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强化责任担当,凝聚推动督察整改的强大合力。抓好宣传引导,接受社会监督,及时总结、宣传整改成效,体现工作成果。抓好协同落实,各责任单位要严格履行整改主体责任,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部署、亲自督办落实;省直有关部门要落实督导验收责任,严格验收销号,严肃督导问责;涉及多层次、多形式,跨区域、跨领域的问题,省级督导部门要协同作战,确保步调一致。抓好系统施策,把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民生改善、开展“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结合起来统筹推进,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
  会议审议了《黑龙江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2022年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查方案》,听取了全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汇报。
  李海涛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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