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远县实行新农合分级诊疗 就近就医惠民生

16.06.2015  11:14
      本网讯(戴洪波 张黎黎 周连彬) 今年,抚远县新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实行“分级诊疗”管理,并推出“限治病种”制度,鼓励引导常见病、多发病患者选择基层医疗机构就医。
      近年来,抚远县陆续为各乡镇医院配齐配强医护人员队伍,使急性化脓性扁桃体炎、高血压、盆腔炎等30种常见病能够在乡(镇)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得到很好医治。乡村两级患者在本乡镇治疗十分方便,并且可以节约一定费用。
      通江乡村民刘宝近日身体不适,他到乡卫生院检查身体,医生为刘宝测量血压150、100偏高,医生王文波建议刘宝在乡卫生院接受进一步治疗。现在新农合政策好,像冠心病、脑梗、高血压都可以在乡卫生院治疗。乡镇卫生院起付是100元,报销比例95%,县级医院起付是500元,报销比例70%。外转省市医院起付是800元,报销比例是45%,能从乡镇治疗还是就近较好。刘宝听了医生的讲解后,决定在乡卫生院治疗自己的高血压。
      据了解,在实行分级诊疗的同时,新农合还进一步提高县乡两级医疗机构和大病患者的报销比例和最高封顶线,让患者享受到更多优惠。
      新农合信息股股长孙维思:2015年新农合在县乡两级医疗机构全面实施了分级诊疗工作,县级医院实行50个限治病种,乡级医院实行30个限治病种,县级医院报销比例为70%,乡级卫生院报销比例为95%,大病报销比例为70%。普通疾病封顶线提高至7万元,大病封顶线提高至9万元,还实现了儿童先心病和终末期肾病血透的免费治疗,效果良好。
      通过实行新农合分级诊疗,按照疾病的轻、重、缓、急以及治疗的难易程度进行分级,有效引导了农村居民合理就医,合理诊治,做到“小病不出乡,大病不出县,急、危、重和疑难杂症到三级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