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远县积极开展秸秆禁烧工作

09.10.2014  11:30
      本网讯(戴洪波 周连彬) 正值秋收时节,抚远县委、县政府下发通知,并召开相关会议,强调要做好2014年度秸秆禁烧工作,有效遏制焚烧秸秆的违法行为,从而改善全县大气环境质量,确保交通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环保局党支部书记、副局长李明远说,每年的秋冬季节,农村都会出现大量的秸秆焚烧现象,有着极大危害。它的主要危害是污染空气环境,危害人体健康。 焚烧秸秆时,大气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三项污染指数达到峰值。国务院2013年9月12日颁布了“史上最严厉”大气污染国十条,条例中明确规定禁止秸秆焚烧。用5年时间,总体改善全国空气质量,大幅减少重污染天气,并首次将细颗粒物纳入约束性指标。细颗粒物就是通常所说的PM2.5。
      秸秆焚烧是近期抚远县形成雾霾天气的主要成因。秸秆焚烧还可引发火灾,交通事故,影响道路交通和航空安全,威胁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焚烧秸秆所形成的烟雾和焦土,破坏土壤结构,影响农作物的产量和质量。对抚远的生态环境形象是最大的破坏。我们呼吁,为争创国家级生态县,保护家园的碧水蓝天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