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远市院“亮剑”: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打防查办3人
12.05.2016 10:32
本文来源: 检察
2016年年初,全省检察机关整治和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启动后,抚远市人民检察院立即成立了专项工作领导小组,部署开展专项打防工作,成功查办了该市某村干部挪用扶贫互助金案件。此案的破获,为佳木斯地区全面打击扶贫领域职务犯罪吹响了号角。
该市检察机关在在专项工作中,认真研究扶贫互助金投放和使用方面的政策,分析研判该领域易产生职务犯罪的薄弱环节。在掌握相关法律政策的基础上,对所有申请过扶贫互助金的村屯进行了系统排查,发现了某村干部挪用扶贫互助金的犯罪线索。
经查,2010年初,抚远市某村村书记张某某、村长杨某、村会计田某3人作为村委会基层组织人员,在协助市扶贫办管理、发放互助资金的过程中,利用职权虚构了村互助金组织机构和小组人员名单,并伪造了申请表中的村民签名,向市扶贫办申请互助资金30万元。资金到位后,3人将款项挪给自己使用。其中,村书记张某某使用7万元、村长杨某使用19万元、会计田某使用4万元。2011年初,互助金到期后,3人归还了本金及利息,后又以同样方式再次申请使用,这样一直持续到2014年底。五年来,3人累计挪用扶贫互助金150万元。现上述3人已经被立案侦查。
本文来源: 检察
12.05.2016 1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