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底自愿淘汰报废黄标车 最高可得2.2万元补贴

19.06.2014  09:51

  东北网6月18日讯 (记者 魏义松) 近日,哈尔滨市政府出台了《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淘汰黄标车的通告》,对提前淘汰黄标车的市政府将给予补贴。

   八个主城区提前淘汰黄标车可获补贴

  《通告》确定自愿提前报废黄标车的申领补贴的范围为,道里区、道外区、南岗区、香坊区、平房区、松北区、呼兰区(含利民开发区)、阿城区等八个城区注册登记的非财政供养的黄标车。即日起至9月30日,对自愿提前淘汰报废的黄标车,将按照车辆类型、注册登记时间给予1000元到2.2万元的补贴。

  不享受补贴的情形包括:财政供养单位所属的黄标车;强制报废日期在2015年6月1日前的黄标车;因自然原因、交通事故等导致直接报废的黄标车;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三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黄标车;转籍到外地的黄标车。

  哈尔滨市淘汰黄标车服务中心集中办理黄标车淘汰补贴相关业务,办公地点在哈尔滨市道外区哈同公路二出口(哈尔滨中顺汽车服务园区),咨询服务电话87840842。

   自愿提前报废黄标车的申领补贴程序

  据介绍,自愿提前报废黄标车的申领补贴程序为:黄标车所有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向市淘汰黄标车服务中心环保窗口提交申请材料,由环保部门审核后出具《黄标车认定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黄标车是否已缴纳贷款建设路桥车辆通行费和违法行为是否处理完毕进行认定;申请人持《黄标车认定表》,将经认定的黄标车送至指定的黄标车报废拆解企业报废拆解,取得《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再持有关材料到公安机关车辆管理部门办理注销登记,取得《机动车注销证明》;履行报废、注销手续后,申请人持《报废汽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及其他有关证明,到环保窗口领取并填写《黄标车淘汰补助审批表》,由环保、商务、财政、公安机关交通管理等部门出具审核意见;经审核符合补贴条件的,申请人到财政窗口领取并填写《报废黄标车补助资金申领表》,财政部门在规定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转入黄标车所有人提供的银行账户。

  自愿提前报废黄标车的申领补贴需上交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黄标车所有人为个人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所有人为单位的,需提供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非财政供养的事业单位还需提供编制部门批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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