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政协报:让自然资源资产审计落地生根

21.07.2015  10:37

近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试点方案》、《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明确提出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负有责任的领导干部,不论是否已调离、提拔或者退休,都必须严肃追责。

官员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是新生事物。过去领导干部离任时只进行经济责任审计,从今以后还要加上环境生态审计,并终身追责,这表明党中央对生态环境保护的高度重视,无异于给官员头上套上一道环境“紧箍咒”,将有效终结少数地方唯GDP论的经济发展观,强力敦促官员形成重视生态环境的科学发展观,既要金山银山,也要绿水青山。

对官员尤其是“一把手”进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必要性显而易见。首先,生态文明建设是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的“五位一体”的重要任务,关系到13亿人口的生存环境。中国经济发展的粗放型增长模式已经步入“死胡同”,针对目前生态环境总体质量堪忧、一些地方环境污染日益恶化的现状,强化生态文明建设尤显紧迫。其次,生态环境保护能否落到实处,能否做到踏石留印、抓铁有痕,关键取决于各级领导干部的责任与担当,故给官员套上环境“紧箍咒”是必要的。

那么如何让自然资源资产审计落地生根?

笔者浅见,关键要把握三点。一要厘清自然资源的资产属性。譬如煤炭、石油、天然气等能源以及土地等,既是自然矿物资源,也是国家资产;再如树木、森木和草地,既是生态资源也是环境生态资产。自然资源资产审计实际就是环境生态审计,只有完整、准确地理解自然资源的资产属性,才便于对官员进行审计。为官一地,领导干部必须对当地资源资产的保值增值负责。

二要使环境生态审计具体量化。中央提出自然资源资产审计的三条标准与要求:即“资源消耗上限、环境质量底线、生态保护红线”。很明显,如果官员在任期内,当地GDP能耗突破上限、生态质量突破底线、踏越红线,就属于审计不合格,就应该问责。这种审计表面看起来比较空泛,似乎难以操作、难用数字量化,实则不然。譬如每万元GDP资源消耗量、空气质量指数、水环境指数、森林覆盖率、环境污染物升降指数等都可以作为具体量化考核指标。

三要积极吸纳公众参与。自然资源资产审计不同于经济责任审计,保密性不强,不应闭门审计,需要广泛听取群众意见,邀请百姓当“考官”,给官员打分。公众对生态环境质量最关心,感受最强烈,最客观、公正,也对保护生态环境最有积极性,因此能实事求是地评价官员的环境责任功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