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抓紧报送2016年度工作总结的通知(黑安办函字〔2016〕75号)

03.12.2016  06:35
各市(地)、省直管市政府(行署)安委办,省农垦总局、森工总局安委办,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为认真总结2016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科学谋划明年工作,现将报送2016年安全生产工作总结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各市级安委办报送内容:本地区年初以来综合监管工作开展情况;工贸行业较大危险因素辨识与管控行动、标准化建设、粉尘防爆和有限空间专项整治、钢铁企业化解过剩产能、工贸行业事故调查处理及其他重点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包括工作开展情况、好的做法、执法成效、存在问题以及下一步工作思路。
      各安委会成员单位报送内容:本系统年初以来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照单检查”工作、标准化建设、安全检查及其他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包括工作开展情况、好的做法、执法成效、存在问题、工作建议以及下一步工作思路。

      二、报送时间
      请于12月23日16时前将总结以正式文件形式(同时报送电子版)报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联系人:杨彬,联系电话:0451—87012022(传真),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三、报送要求
      请各地、各部门科学分析今年以来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开展情况,认真总结经验,查找薄弱环节,提出改进措施。材料要突出重点、情况详实、数据准确。各地、各部门要根据安全生产检查情况,分别填写《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统计表》(见附件),与总结一同报送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附件:《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统计表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12月2日

附件:

  • 黑安办函字2016年75号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