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报》头版报道:黑龙江高院出台意见优化执行环境

17.04.2023  16:57


    近日,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发挥执行工作职能作用服务保障龙江振兴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推出建立政务诚信诉讼执行协调机制、定期排查清理涉企执行案件、完善金融执行和八类民生案件执行“绿色通道”等15条措施,助力营造良好执行环境。

    《意见》要求,全省法院要强化能动司法,依法执行、规范执行、文明执行,防止机械执法、就案办案,依法保护各方主体合法权益,努力实现最优案件效果;坚持平等保护市场主体,提升财产查控、变现效率,严禁超标的查封、乱查封,对于企业为被执行人的案件,坚持善意文明执行,既保障合法债权,同时考虑企业可持续经营情况,避免出现因采取措施不当导致企业经营困难或引发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

    《意见》规定,妥善执行国有企业改革、老工业基地升级改造等涉及产业结构调整的案件,妥善执行涉地方国有重工企业改制、资源型企业转型升级的案件,妥善执行涉冰雪经济、文化旅游、健康养老、互联网等新业态领域案件;加强涉农案件执行,着力探索建立完善涉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房屋、土地承包经营权等财产或权益的执行处置措施和流转机制,针对涉农金融案件主体、担保措施及执行财产查控、处置、变现等实际特点,加大与金融机构联动协调力度。

    《意见》还明确,对涉及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追索劳动报酬(包括农民工工资)、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抚恤金、医疗损害赔偿、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工伤赔偿等八类民生案件,全省各级法院要开辟执行绿色通道,优先立案、优先执行、优先发放执行款,用心用情办好每一个案件,厚植党的执政根基。

文章出处:人民法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