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45所民办中小学校承诺:不“掐尖”招生 不强制收费

04.06.2019  10:32

  记者日前从省教育厅获悉,我省45所民办中小学校表示,将坚决执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规范办学行为的规定,针对规范招生、收费行为向社会公开作出承诺。

  一是不发布虚假招生简章、广告。学校所发布招生宣传广告内容和实际办学情况一致,广告内容不违反有关政策,不欺骗和误导学生及家长,不做不负责任的许诺。

  二是不进行违规争抢生源、“掐尖”招生、跨区域招生、超计划招生和提前招生。不自行组织或不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不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

  三是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收、退费政策,不擅自涨价、强制收费,不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学校在招生收费时,向社会公示学校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退费办法等相关内容,并在校内长期公示。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予以监督,省教育厅监督举报电话:0451-53637508。 (作者:王春颖)

已向社会公开承诺的民办中小学名单。

(责任编辑: 郑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