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国企招聘应届生信息需公开 公示期不得少于7天

31.12.2014  23:02

  据新华网南昌12月31日专电(记者邬慧颖)为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体制机制,促进就业公平,江西省近日下发《关于做好江西省国有企业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国有企业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信息需上网公开,公示期不得少于7天。

  《通知》要求,凡国家出资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及国有资本控股公司等三类企业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除涉密等不适宜公开招聘的特殊岗位外,都应当实行招聘信息公开。招聘结果应当在本单位网站或其他公共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7天。

  同时《通知》规定,招聘信息要明确招聘计划、招聘程序、信息发布、招聘纪律、监督渠道等内容;与应聘者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的人员应当回避,不得参与招聘活动等。

  据介绍,对于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应聘者可实名向本层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投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及时核查有关情况,问题严重的,可以约谈国有企业负责人,或在有关媒体上予以曝光;应聘者认为国有企业招聘过程中存在就业歧视行为的,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完)(编辑:李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