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泉县法院安全生产审判庭深入企业调研指导

21.09.2015  18:38



        9月17日,拜泉县法院党组成员宋岩带领新成立的安全生产审判庭一行五人,深入拜泉镇南门加油站,上东新城开发小区进行调查指导,这是该院成立安全生产审判庭以来第一次与企业“零距离”接触,受到了相关企业的欢迎。

        宋岩详细询问了拜泉镇南门加油站的运营情况,该站负责人介绍了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制定安全生产制度、落实安全保障措施、实行一票否决等措施,确保安全运营。在上东新城调研指导中,宋岩一行实地查看了工地施工情况,与作业工人悉心交谈,并叮嘱项目经理,一定要把安全生产作为第一要务,时时告知安全生产的重要性,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要把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实处,包括作业工人戴安全帽,高空安全保护,特别是电焊工,要时刻注意防火,保障生产安全。

        宋岩还介绍了拜泉法院安全生产审判庭的情况,今年7月17日拜泉县法院被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确定为三个试点单位之一(建华区、龙江县、拜泉县),这是针对当前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安全防范和监督管理不到位、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屡禁不止等问题较为突出等问题适时成立的,安全生产审判庭设在拜泉法院行政审判庭,确定刑事审判庭和民事审判庭各一名专职审判员,与行政审判庭合署办公,形成“三审合一”机制。主要审理涉及危害生产安全,重大交通安全的刑事案件、工伤认定等案件。

        相关企业负责人表示,一定要把法院关于安全生产的建设性和指导性的意见和建议传达到每一位职工,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形,并进一步落实和强化安全措施,确保生产安全。同时要加强与法院的沟通与联系,依法维护企业与职工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