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泉县法院:家庭暴力闹离婚 释法明理促和解

20.01.2017  00:46


    近日,拜泉县法院兴农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以原告张某某向法院提出撤诉申请给该案划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

    原告张某某与被告李某某于1990年经人介绍相识,于1993年登记结婚,同年11月育有一子。婚后双方因家庭琐事发生争吵,被告李某某性情暴躁,且有暴力倾向,对原告非打即骂,现原告起诉坚决要求离婚,双方关系如履薄冰。

    承办法官在深入了解案件实际情况后,考虑到当事人唯一的儿子尚在监狱服刑,双方离婚肯定不利于孩子改造,故在休庭后分别对双方当事人加以劝说。承办法官从法律的角度阐述家庭暴力的非法性与危害性;从道德的角度阐述男子汉的责任与担当,夫妻双方更应该互相理解与包容,彼此换位思考;从伦理的角度阐述儿子若重获新生,改过自新后需父母共同的鼓励与支持,而不是直受破裂家庭的残酷打击…经过两小时的耐心劝说,被告李某某终于深深地认识到自己之前的家庭暴力是错误的,悔改之余还在法官与家属面前立下保证书。此时,这对夫妻近十年的恩怨在一片和谐的气氛中得以消融。

    兴农法庭多年来认真贯彻落实司法为民,调判结合的审判方针,灵活处理案件中的冲突与矛盾,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力量予以的支持和关怀,以更实际的方式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