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泉县法院构建法官与陪审员之间良性工作交流机制

18.11.2015  11:17

        为激发人民陪审员的活力,发挥他们的专业技能,拜泉法院法官与陪审员之间密切配合,构建起了良性工作交流机制,促进了全院工作的顺利开展。

        畅通沟通新渠道。11月16日,正值周一,拜泉法院工作人员王杨正在用短信向全院人民陪审员下发通知。“有了群发短信,与陪审员之间的沟通和交流更方便了,只要轻点电脑屏幕,就可以实现便捷沟通。”政工科科长刘志刚说。为畅通沟通渠道,拜泉法院专门开通了陪审员群发短信系统,全院75名人民陪审员全部加入短信群。通过这种方式,法院可以及时向陪审员传达培训、开庭等通知,陪审员也可以及时向法院反馈意见和建议。拜泉法院还充分利用官方微博、微信及内外网等,创新沟通载体,向陪审员讲解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并与法官共同研讨案件。

        探寻工作新模式。“你先前再怎么有理,是你动手把人打伤了,这方面你是有过错的。按照法律规定,你应对原告的医疗费承担主要民事赔偿责任……”11月3日早上9点30分,在民二庭的审判法庭里,法官小汤和陪审员老王在对一起民事案件进行调解。陪审员从情理上劝导“说事儿”,法官从法理上分析“讲法”,你一言,我一语,双方配合默契,当事人的态度渐渐缓和。上述案例正是拜泉法院充分利用“无袍法官”来自民间的角色优势,适时地邀请他们参与诉前调解和信访接待等工作,实现了人民陪审员从专一角色向多元角色的转变。

        除了参与审判调解工作外,拜泉法院的陪审员还承担了一项职能,那就是参与执行工作。今年5月,在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被执行人陈某拒不履行法律义务。执行法官在送达相关手续后,陈某外出打工,躲到了外地。了解这一情况后,拜泉法院积极邀请与陈某同村居住的人民陪审员小张参与执行工作,由他与被执行人陈某取得了联系。经过小张的一番劝说后,陈某终于认识到了错误,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分期给付赔偿款。在执行工作中,该院坚持“因案选人”的原则,即对不同类型案件,充分考虑案件实际情况选用合适的人民陪审员,尽量使其特定身份、影响力、专业知识等在案件执行中得到充分发挥,弥补执行人员在执行某些案件中的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