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泉法院富强法庭:释法析理赢公信

23.01.2015  12:36


        “以前是我道听途说误解了你们,现在我对法院的判决心服口服。”1月19日,经拜泉法院富强法庭数次判后答疑,缺席庭审的被告冯某未等判决生效,就主动履行了支付玖仟元赔偿款的义务。

        冯某与邓某均系时中乡某村村民。2014年7月,二人因邓某所栽白杨树是否影响了冯某的房屋采光而发生纠纷,并至邓某受伤。法院受理邓某的诉讼后,冯某道听邓某在法院有人,即使其到法庭评理也打不赢这场官司,故在此后法院组织的庭前调解及开庭审理过程中,冯某拒不配合法院工作,并缺席庭审。法院送达判决书时,冯某情绪激动,不仅拒绝签收,还在此后多次到法庭“理论”。面对冯某的上述行为,主审法官不仅未予责怪,反而利用冯某每次“不请自来”的时机与其促膝而谈,对冯某的各种疑问耐心地逐项进行解答,不厌其烦地给其分析法律关系,讲解法律规定,阐释判决事实和判决依据。终于,经过主审法官耐心、真诚的接待,冯某转变了诉讼态度,也改变了对法院和法官的认识,主动到法庭支付了赔偿款,不仅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而且赢得了司法公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