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下拨冬春生活救助资金2.16亿元 春节前发放到位

22.01.2015  11:42

  从省民政厅获悉,20日,黑龙江省财政厅、民政厅联合下拨了第一笔冬春生活救助资金2.16亿元,用于保障冬季和春节期间受灾困难人员的基本生活。
  为解决全省受灾人员冬春期间的口粮、衣被、取暖等基本生活困难,我省下拨冬春生活救助金,要求各地严格按照《民政部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工作规程》,严把补助对象认定关,尽量减少中间环节,务必于春节前将救灾款物发放到受灾人员手中,保证受灾群众安全越冬,愉快过节。
  2014年,我省气温略高、降水略多,平均年降水量为568.2毫米,比常年多8%,导致局部地区洪涝、风雹、雪灾等自然灾害不同程度发生。据统计,我省共有258.5万人受灾,紧急转移安置2.3万人,农作物受灾面积1311千公顷,绝收面积253千公顷,倒损房屋3.6万间,直接经济损失56亿元。在省委、省政府和灾区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民政、财政等职能部门履职尽责,主动作为,有序有力地组织开展救灾应急、过渡安置和灾后重建等工作,灾区生产生活秩序基本恢复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