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督查指导推进派驻机构案件查办工作

02.08.2016  21:36
      近日,省纪委第七纪检监察室为认真贯彻落实省直派驻纪检组长座谈会会议精神,以及省纪委书记王常松同志关于突出纪律审查工作进一步加大查办案件力度的要求,根据中共中央新出台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有关规定,对2014年以来“零案件”及“一案件”省直部门派驻纪检组的工作进行专项检查督导,以实际行动推进派驻机构案件查办工作。

      吴柳春主任亲自带队一行三人,他们采取听汇报、座谈、传达上级要求、逐一查阅2014年以来信访举报件、印发重要学习资料等方式进行现场指导。他们认真分析每一件信访举报件,查找问题,明确应该遵循的标准。吴柳春主任在充分肯定驻局纪检组工作的同时,也指出了存在的问题:有的信访件在处理上可以加重些,以达到警示震慑作用;有的信访举报件虽表面看似线索不清晰明了,但可以找突破口再做些深入调查,这需要在工作中逐步积累经验,如果纪检组不具备查办案件条件,可以由七室组织力量查办;还有的举报件可以由驻局纪检组直接处理,不需转交相关部门协办。随后,他又结合实际详细讲解了案件线索的五类处置方式及适用范围、侧重点,以及如何寻找突破口、理清线索、深入调查,帮助纪检组掌握各类信访件处理标准及开展案件查办工作的方法,强调了下步重点工作方向。

      通过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澄清了派驻机构在工作中存在的一些模糊认识,解决了遇到的难题,为派驻机构干部上了生动的一课,具有极强的针对性、实用性,使派驻机构在案件查办工作方面得到一次全面学习和提升,对今后的查办案件工作具较高的指导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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