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鸭山市院:倾心挽救涉案未成年人赢得双方当事人赞许

27.05.2015  16:48

  

  “太感谢你了,王检察官,是你化解了我们双方的仇恨,也给了孩子们一个重新改过的机会”一名犯罪嫌疑人家属眼含热泪,紧紧握着王翠杰检察官的手说。5月21日上午,一起未成年人涉嫌故意伤害案的4名犯罪嫌疑人家属和2名被害人家属共同来到双鸭山市检察院,给未检处处长王翠杰、干警周高赞分别送来两面鲜红的锦旗。

  事情缘由还要从一起故意伤害案说起,2014年末市检察院受理了该案件,其中有五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在本案中涉及犯罪。

  “我们都非常气愤,为什么我们4个孩子被批捕了,而那个孩子就没捕,当时有律师让我们到检察院拉条幅闹事,给她们施加压力。”几名被批捕孩子的家长说。“我们作为被害人家属也非常生气,凭什么五个人去了却只批捕4人?”被害人家属对记者说。

  当时,由于被害人家属面对失去亲人的巨大悲痛,而犯罪嫌疑人家属面对孩子失去自由的恐惧,当事人双方情绪都非常激动。

  “该案受理审查起诉后第一时间通知被害人家属和犯罪嫌疑人家属到检察院,了解受害人家属的诉求,耐心释法说理,化解她们之间的矛盾。详细解释另一名涉案未成年人不捕是由于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但不捕不是说他不涉嫌犯罪,逮捕只是一种强制措施。”市检察院未检处处长王翠杰作为该案的办案人向记者介绍说。

  

  在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时,该院坚持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把耐心教育、真心关怀、倾心挽救的理念和行动贯穿办案全过程。

  “两位检察官从没吃过我们一顿饭,喝过我们一口水,每次我们一去就是大半天,她们都不厌其烦、耐心地给我们解释。”谈到王翠杰和周高赞时其中一名涉案未成年人家属拉着记者的手说。“我从心眼儿里感激她们,没有她们我儿子就被学校开除了。

  “当时,学校要开除这个孩子,由于案件还未到审判环节,未经法院判决,不能证明他是罪犯,我们马上给学校出具证明,建议给予休学一年处理。”王翠杰说道。

  “王检察官人特别好,特别有耐心,多次把我请到院里来,和我谈心,讲事实,摆道理。最终,我也放弃了报杀父之仇的想法,也不到省里上访了。”被害人家属对记者说。

  被害人家属及犯罪嫌疑人家属的情绪稳定了,考虑到本案涉案未成年人符合和解条件,市检察院从涉案未成年人在本案中的作用、实施犯罪行为的成因、羁押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影响,建议犯罪嫌疑人家属积极赔偿被害人家属,争取获得被害人家属的谅解。

  据了解,4月27日,该院在坚持自愿、自主原则的前提下,邀请双方律师到场,在办案检察官的见证下,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属真诚地向被害人家属道歉,并积极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得到了被害人家属的谅解,双方签订了谅解书,达成了刑事和解。4月28日,该院启动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程序,对4名涉案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

  对于该案结果,被害人的一名家属刘炳文,一位职业律师,同时也是市政协委员谈到:“我对检察工作人员对双方和解做出的努力非常认可,身为政协委员的我感受到了检察官公正廉洁执法、耐心化解矛盾的工作作风。

  “未成年人犯罪主体的特殊性,决定了未检工作的目的和意义,不是捕了多少人,诉了多少起,而是最大限度地挽救失足少年,减少社会对立面,化解矛盾,保障他们健康成长。”检察官王翠杰深有感触地说道。

  一个个未成年人案件的背后,家长们看到了检察官一次次奔忙劳碌的身影。在检察官心中,每办一个案子,就要尽最大努力去挽救一个孩子,而这正是未检工作的价值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