捐献眼角膜 “功德”须被尊重

18.10.2015  17:21

  21岁的大学生李翠去世前,签署了遗体捐献书。她的眼角膜给两位患者带去了光明。然而一年过去,李翠的亲属们仍在奔波:当初河南省红会工作人员曾承诺今年清明会将李翠的名字刻在功德碑上,但现在功德碑上仍没有她的名字……有关机构表示,眼角膜属于人体组织,不属于器官,所以器官捐献功德碑上不会刻捐献者的名字。(10月16日《京华时报》)

  如果不是看了这条新闻,也许很多人都没有意识到,捐献眼角膜和捐献肝肾脏等不同,前者捐献的是“组织”,后者才是“器官”。但无论捐献的是什么,捐献者的精神和情操都是一样的。

  据报道,歌手姚贝娜生前决定捐献遗体,由于癌细胞扩散,她的器官没办法捐献,但她的眼角膜还是为世界留下了光明。她的故事曾感动很多人,没有人计较她最终捐献的是组织还是器官。

  眼角膜虽然在学术概念上不属于器官,但众所周知重见光明对于患者来说有多么重要,而据专家介绍,我国眼角膜捐献的缺口非常巨大。

  在我国,已有多地将角膜捐献者的名字刻上了纪念碑,比如,2009年,哈尔滨市遗体捐献者纪念碑落成,该碑分为遗体捐献者和眼角膜捐献者两部分;2011年4月,全国首座眼角膜捐献者纪念碑在天津落成;2014年,长沙建遗体器官捐献者纪念广场,初期刻的298位捐献者就包括眼角膜捐献者……

  器官捐献功德碑上没有眼角膜捐献者的位置,我们很难说这种做法违反了什么法律法规,但只要当地红会、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或卫生行政部门能够多朝前走一步,就能让这看似冷冰冰的规定变得温暖人心。而且,在器官捐献功德碑上,为眼角膜捐献者留一片位置,也丝毫不违背设立功德碑的初衷。

在我国,受传统观念等因素的影响,遗体捐献数量不足,很多患者在等待移植的过程中去世。我们的功德碑不是太多而是太少。它不是个简单的形式,除了可供亲属凭吊,更能弘扬正气,传播正能量。希望这次发生在李翠身上的故事能够让相关机构打起精神,捐献者及家属奉献了他们的爱心,应该得到相应的尊重和表彰。陆敬平

编辑:张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