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男子捡信用卡透支万元主动返钱被拘6个月

20.09.2015  20:00

   去银行取钱,发现取款机里有别人的卡,你会怎么做?是占便宜取走他人的钱,还是将卡交给银行或民警?

  不久前,大庆市居民大双(化名)就遇到了这样的事。起初他以为自己捡到了便宜,可钱到手后却变成了烫手的山芋,让他坐立不安。

  9月17日,记者在萨尔图区人民法院了解到,以为捡到便宜的大双,因信用卡诈骗罪被判刑。

   男子取钱捡个“便宜”

  35岁的大双是个实在人,平日里本本分分干活,从来没做过啥违法的事。说起自己因无知、贪财被判刑的事,大双后悔不已。

  去年10月份的一天,大双拿着银行卡到提款机取钱,却怎么也插不进卡,他正打算换一台机器操作,却突然发现提款机停留在操作页面。大双小心地按了一下“显示余额”,发现卡里有不少钱。

  眼看四周无人,大双经过一番激烈的思想斗争,最终贪心打败了良心。他分5次从卡里取了1万多元钱。

  本想取自己的钱,却在提款机里捡到这么大的便宜,大双心里既兴奋又紧张,匆匆忙忙退卡后,拿着钱回了家。

   后悔取钱为时已晚

  拿钱回家后,大双把事情经过告诉了家人。家人都很紧张,数落大双不应该拿这笔钱。

  大双从来没做过啥违法的事,冷静下来后,也意识到这是笔不义之财,揣在怀里,睡觉都不安生。

  担心失主找到自己,第二天一早,翻来覆去一夜没睡的大双决定把卡还回去。

  银行一开门,大双第一个冲进去把银行卡交给了柜台工作人员,并留下了自己的电话号码。

  大双以为,自己把卡还回去就没事了,可他没有想到,受害人在发现自己的卡遗失在提款机内而卡里的钱被人取走后,第一时间报了警。

  民警电话询问大双捡卡的情况时,大双主动交代了冒用他人信用卡取款的经过,随后拿着钱到公安机关投案。拿回钱后,失主表示原谅大双,但等待大双的还有法律的制裁。

   构成犯罪返钱也判刑

  9月17日,记者在萨尔图区人民法院了解到,大双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用他人名义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被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大双已经后悔了,并且主动归还了银行卡并留下电话,为何还是被判刑?

  对此法官表示,虽然大双对自己的行为感到后悔,但他犯罪已经成为事实,其悔改之意已在量刑上酌情考虑了。

  法官提醒: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不要让邪念侵蚀了良心。有的事情表面上看是占了便宜,实际上,大亏就等在后面。一旦触犯法律,必将会受到制裁,最后得不偿失。

编辑:李笑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