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住建部《关于全面开展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检查通知》的通知

11.06.2015  11:41

  关于转发住建部《关于全面开展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检查通知》的通知

  各市(地)、县(市)住建、水务、城管及相关归口局,农垦、森工总局建设局:   现将住建部《关于全面开展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检查通知》(建城函﹝2015﹞126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地排水与污水处理主管部门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开展自查工作,务于8月10日17:00前将自查报告上报我厅城建处。我厅根据各地自查情况开展抽查工作。     联系人:刘晓   马云涛   电 话:0451-53644862(兼传真)   邮 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关于全面开展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检查通知(建城函﹝2015﹞126号)       2015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