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财政厅推进全省政府性债务清理甄别工作

26.11.2014  16:34

      日前,为进一步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做好政府存量债务纳入预算管理相关工作,按照财政部部署,黑龙江省利用4天时间,举办了政府性债务清理甄别培训班,全省各市县财政局,省直各部门、融资平台公司等730余人参加了培训。会议就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政府存量债务纳入预算管理清理甄别办法的通知》(财预〔2014〕351号)精神,做好地方政府存量债务纳入预算管理清理甄别工作进行了政策解读和工作部署。
      按照国家要求,黑龙江省政府性债务清理甄别工作将围绕以下七项重点内容进行,即:清理政府债务、新老划段,甄别政府债务、纳入预算管理,调查统计在建项目、严格控制过渡期融资,统计可偿债财力和可变现资产、做好风险评估,统计融资平台公司名录、妥善转型,处置债务高风险区债务、化解存量债务风险,以及统计债券置换需求、缓释流动性风险。培训中,要求各地在清理甄别工作中,实事求是上报各类债务,做到见人、见帐、见物,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经得起历史的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