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法治建设 投身龙江发展

28.03.2016  16:37

  

  连日来,全省各级检察机关迅速传达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黑龙江代表团的重要讲话和王宪魁书记在省管干部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部署,并就习总书记提出的“法治化环境最能聚人聚财,最有利于发展”引发热议,纷纷表示,“检察机关要担负起深入推进法治建设的责任,进一步凝聚法治力量,让司法更贴近人民群众,为着力打造全面振兴好环境发挥重要的保障和推动作用。

 

  3月26日,正在中央党校学习的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徐明利用周末专程赶回哈尔滨,主持召开党组中心组扩大会,专题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王宪魁书记就贯彻落实习总书记讲话的要求部署,并提出具体落实意见。

  

  作为全国人大代表,徐明检察长首先介绍了在“两会”现场聆听总书记讲话的感受和体会。他说,总书记的讲话已经在全省干部群众中引起强烈反响,特别是现场聆听总书记的讲话,很受鼓励和鞭策。今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又正逢开启新的一年工作之际,总书记的讲话既是一场及时雨,又是发令枪、动员令,极大地鼓舞了龙江人的斗志,激发了干部群众的积极性。他指出,当前学习好、贯彻好、特别是在实际工作中践行好总书记的讲话,是当前全省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也是一项重要政治责任。

  

  徐明检察长指出,省委就学习贯彻习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专门举办了研讨班,进行了深入的思想动员、组织动员和工作动员。全省检察机关要按照中央和省委的要求部署,把深入学习贯彻讲话精神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迅速掀起学习热潮。要增强责任感、使命感,主动把检察工作融入中心、融入大局,找准切入点、发力点,迅速投身到促进龙江发展当中去。要坚定信心,反思不足,真正以总书记的讲话为动力、为新起点,找准路径,克服短板,凝聚共识,把发挥优势与补齐短板结合起来,把弘扬法治与服务发展结合起来,实现推动工作与促进发展的双提高。

  

  徐明检察长强调,要带头解放思想,立足检察职能,营造干事创业的好环境。要进一步强化法律监督,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为民营企业发展成长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平等保护域内域外企业,使更多域外企业、项目、资金、人才流向龙江。要依法惩治刁难、赊账、蚕食、侵占、干扰破坏企业合法正常经营的犯罪案件,依法查处欺行霸市、强买强卖、吃拿卡要等黑恶势力犯罪,用法治作保障,让市场真正发挥作用。要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做到依法、合规、循礼、有度地执行法律,带头树立法治威信和形象。

  

  徐明检察长指出,要注重把握法律政策界限,落实好总书记提出的“三个区别开来”,注重办案的方式方法,把执法办案的负效果降到最低,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的有机统一。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统一执法思想,形成发展的合力,既要解决服务意识不强,各吹各的号各唱各的调的问题,也要解决服务能力不强,执法和服务两层皮的问题。要树立“千方百计把龙江发展好、把经济搞上去是最大政绩”这样一个共识,在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上,检察机关要有所作为。

 

  

  徐明检察长要求,要加强法治宣传和法治文化建设,在树立龙江新形象上发挥作用。主动宣传龙江,讲好龙江故事,形成良好风气,在全社会营造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良好法治氛围。

 

  

  徐明检察长指出,要加强检察机关自身建设,解决内生动力问题。要千方百计调动干部积极性,把转变机关作风和领导作风作为重点。要抓住改革的良好契机,认真研究和解决检察机关短板问题。

 

  

  学习会上,省院各位领导分别结合实际工作谈了认识和体会。省院各内设机构负责人列席了学习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