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生计生委多措并举 规范全市出生医学证明档案管理

11.10.2016  04:09

出生医学证明》作为“人生第一证”,承载着越来越多的社会功能。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出生医学证明》的管理,规范《出生医学证明》签发工作,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市卫生计生委、市档案局联合出台了《哈尔滨市出生医学证明档案管理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旨在对出生医学证明档案予以永久化、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管理,为统一规范哈尔滨市出生医学证明档案管理提供政策依据。

细则》强调了出生医学证明档案为民生档案,对《出生医学证明》的签发、整理、归档时限,归档部门,保存时限及相关使用要求等均做出了明确规定。

为确保《细则》全面实施,市卫生计生委多管齐下,众策并举,切实推进《细则》应用于日常工作。一是统一印制出生医学证明档案专用档案盒,按需分发至各助产机构,确保出生医学证明档案单独、规范存放;二是整理印制了囊括现行全部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的《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文件汇编》下发到基层,确保每位出生医学证明签发及管理人员人手一册,为日常工作提供辅助;三是于9月22日委托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举办了全市《细则》培训,深入解读《细则》内容、提出具体工作要求,各区、县(市)卫生行政部门、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机构相关负责人、《出生医学证明》签发机构管理人员共211人参加了此次培训。四是立即着手对已签发的《出生医学证明》开展整理归档工作,要求各级助产机构于今年年底前,完成2015年-2016年出生医学证明档案纸质版存档及电子版扫描工作;2017年10月1日前,完成2012年-2014年出生医学证明档案的纸质版存档及电子版扫描工作,继而分级移交至国家档案馆。

(来源:市卫生计生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