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入专业力量为涉案未成年人提供专业的保护服务 黑龙江省大庆市启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建设

18.07.2019  15:20

    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建设工作意义深远,各相关职能部门主要领导要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忧患意识、担当意识,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7月17日上午,黑龙江省大庆市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建设启动大会在大庆高新区检察院召开。大庆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陈宏伟在会上要求,相关单位要齐心协力,尽职尽责,为全市青少年创造出远离违法犯罪、健康成长的良好生活环境。
  这次会议的召开,标志着大庆市未成年人司法社会服务机构实体化运作、专业化办案和社会化服务已经有序衔接,运行实施。
  据了解,今年4月份,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共青团中央在全国40个地区试点建设未成年人检察社会体系,大庆高新区检察院被列为试点单位之一。为深入推动“专业化办案”和“社会化保护”有机结合,大庆高新区检察院在广泛调研基础上,积极协调社会各方力量,在大庆市委政法委、共青团大庆市委的支持下,由市委政法委、大庆市人民检察院和共青团大庆市委联合制定了《大庆市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下称《方案》)。
  在这次启动大会上,共青团大庆市委书记宁利文、大庆高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钟国庆,分别代表共青团大庆市委、大庆高新区检察院签订了《关于构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的合作框架协议》,宣读了《方案》,通报了大庆市最近五起未成年人涉恶犯罪典型案件情况。。
  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建设:是指未成年人检察在办案和帮教救助、犯罪预防工作中,需要争取社会各个方面的支持,引入专业力量给涉案未成年人提供更专业更有效的保护和支持。
    “大庆市将以大庆高新区检察院‘童心圆’未成年人保护检察官志愿者协会作为未成年人司法社会服务的专门机构,‘一门受理’大庆高新区检察院和共青团大庆市委员会委派的工作,以及委托提供的相关社会服务。”据大庆高新区检察院检察长钟国庆介绍,要通过签订合作框架协议,推动大庆市建立《校园欺凌及性侵未成年人案件(线索)强制报告制度》、《校园欺凌及性侵未成年人案件投诉和处理制度》、《未成年人教育培训和看护行业入职查询和从业禁止制度》、《罪错、临界、困境未成年人信息共享制度》、《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处遇对接工作制度》等多项制度。

    
  同时,要在大庆市建成性侵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信息库、未成年人关护帮教基地、未成年被害人医疗救助专用通道、法律援助律师库、合适成年人库、合适保证人库以及心理咨询师库及未成年人心理咨询热线,共同培育志愿者队伍、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人员。
  大庆市公安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市教育局、市司法局、市卫计委、市民政局、市网信办、市关工委、市妇联、市残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益慈善组织、社会工作机构、志愿者等成员单位相关责任部门负责人和大庆高新区检察院全体干警参加了本次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