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发布消费提示 电影贴片广告不明示消费者享有退票权

09.12.2016  20:42

  日前,记者从哈尔滨市消费者协会获悉,哈尔滨、北京、上海、浙江、中国消费者报社等37家消费维权单位联合发布消费提示:如果影院没有明确告知电影是否有贴片广告、广告时长,且占用了影片播放时间,观众享有退票的权利。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有自由选择是否购买商品和接受服务的权利,贴片广告在影院播放,观影者无法选择,服务只有商家受益,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此举还同时违反了《合同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有关规定。

  为此,37家消费维权单位建议,相关部门要完善电影广告监管规章,明确规定有电影贴片广告放映的影院须在售票处进行公示,且要告知广告时长,并在电影票的正面明确标注;对贴片广告的内容、时间要有明确的限制规定;明确监管主体、监管责任以及违反规定的处罚办法。(记者刘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