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向全体师生员工发出积极支持参与哈尔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的倡议

30.10.2014  17:16

哈尔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经历了10年的艰苦努力,现在已经进入最后冲刺阶段。创建文明城市,共建美好家园,是包括我校广大师生员工在内的全体哈尔滨市市民的共同责任和愿望,这不仅关系到哈尔滨好发展快发展大发展,更关系到我们每位市民生活环境和生活质量的改善提高,是全市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为深入贯彻落实黑龙江省文明办的有关工作要求和省委高校工委于近日下发的《关于支持参与哈尔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通知》精神,更加准确地定位学校在创城迎检中的角色,更加明确学校在创城迎检中的任务,努力提升全校师生员工文明素质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知晓率,让广大师生员工积极投身于哈尔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自觉在创城工作中贡献力量,巩固我校全国文明单位成果,进一步深化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校文明办提出如下倡议:

1、认真贯彻落实省委高校工委《关于支持参与哈尔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通知》精神,积极响应哈尔滨市委、市政府的号召,认真学习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相关知识,充分认识哈尔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重大意义,进一步统一思想,牢固树立“同做文明人,共创文明城”、“同住一座城,共爱一个家”的理念,培养广大师生员工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以实际行动积极参与到创城活动之中。

2、在全校范围内进一步开展“优秀文化、优雅行为、优质服务、优良秩序、优美环境”创建活动,推动我校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师生员工的文明素质和道德修养,引导师生员工践行公民道德规范,做文明礼仪先锋,营造和谐、文明的校园环境,建立良好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秩序。

3、通过悬挂横幅、播放电子屏、张贴宣传标语、举办主题板报等形式,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利用广播、校报、网络等宣传载体广泛宣传创城应知应会知识,大力宣传创城工作的重大意义,继续深入开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系列活动,积极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教材、进课堂、进学生头脑。广大师生员工要熟记核心价值观24字内容并自觉践行,展现学校文明风采。

4、充分发挥大学生志愿者的积极性,组织他们走上街头、深入社区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围绕关爱留守儿童、敬老爱老等主题组织大学生志愿者队伍开展多样化的志愿服务活动,增加活动动员率,拓宽活动覆盖面,扩大志愿服务影像,为哈尔滨创城助力。

5、全校师生员工都要带头自觉践行《哈尔滨市民文明公约》,遵守《哈尔滨市民公共行为规范》,少一份放任,多一份自觉;少一点埋怨,多一层理解;少一些推诿,多一份责任;少一些陋习,多一份文明,从我做起,从点滴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告别影响学校乃至城市形象的各种不文明行为,用自身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引领文明新风尚,在提升哈尔滨文明水平中当好“主人翁”,在创城中发挥模范作用。

6、净化“窗口”单位环境。校内的医院、超市等“窗口”单位,要做到“六有两安全”,即有良好的卫生环境、有服务承诺和收费项目公示、有便民服务措施、有志愿服务站点和文明引导员、有核心价值观和创城宣传氛围及诚信经营宣传画、有投诉处理机制和记录;做到消防安全、禁烟安全。

7、要教育动员在哈的师生员工及家属,积极配合中央文明办测评组织的电话访问、街头访问等,做到文明礼貌待人、客观回答问题、做出积极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