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靴子”落地传利好 冰城二手房市场“小阳春”更明媚

28.03.2016  08:02

  24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备受关注的二手房交易营改增政策落地。日前,记者走访哈尔滨市多家二手房中介了解到,由于此次营改增政策落地对于二手房市场传出“利好”信号,进一步增加了买卖双方的成交意愿,使已出现的“小阳春”更明媚。

   两年内准新房“营改增”传利好

  《通知》指出,除北上广深之外的城市,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

  对此,税务业内人士表示,对于买卖2年以上(含2年)住房,优惠政策没有变化。对于两年以内的准新房,考虑到价税分离部分,营改增后,税负实际上略微降了一点。也就是说,在计算增值税税额时,应该将含税价款中所含的增值税先扣除掉,用不含税价乘以征收率,这会对两年内的准新房交易传来利好消息。

  例如,市民李先生为方便孩子上学,准备在哈尔滨市某学校周边购买一套不足两年的二手房,但他很是犹豫:这房子是5月1日前买好,还是5月1日营改增后再买?

  如果李先生要买的这套二手房售价为80万元,根据增值税的算法,最终增值税应纳税额为(80÷1.05)×0.05=3.81万元。当前营业税下,是总价按照5%的税率征收。按现行政策,5月1日前如果过户,应缴纳营业税额为80万元×0.05=4万元。经过对比,缴纳增值税将比缴纳营业税少0.19万元。

  这意味着,过渡期二手房交易营改增完全平移了现行二手房交易营业税政策,同时还进一步降低了两年内的准新房交易税负。

   为二手房市场送上“定心丸

  日前,记者在对骄阳、大盛、好家庭、报达等房产中介公司走访后了解到,进入3月以来,哈尔滨市二手房市场就逐渐呈现出成交放量的“小阳春”局面,多家房产中介的成交量比去年同期平均增长了40%以上。

  记者在58同城、安居客等网站上查询到,部分两年内的准新房上市量也有所增加。

  骄阳地产市场部经理关辉认为,对于普通住房,持有两年后进行销售,相应的增值部分可以归房东所有,其实是鼓励改善型购房需求的积极释放。目前,在该公司挂牌出售的两年内房源,约占整个挂牌量的20%,而此次营改增落地后,将进一步增强买家对此类房源的购买意愿。

  大盛地产总经理吴彦明表示,国家在这一时间点出台增值税征收细则,主要目的是稳定市场预期,“增值税率出台之前,各方猜测颇多,市场受此扰乱明显,现在明确了二手房交易增值税与原有营业税在税率、征收年限和征收范围等方面变化不大,相当于为市场抛出一颗‘定心丸’,会对稳定市场预期起到重要作用”,对于目前我市二手房市场的“小阳春”局面,“营改增”将起到进一步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