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改革创新力度 开创财政支农新局面
编者按: 近日,全国农业财务工作会议在浙江省杭州市召开。会议围绕“十三五”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目标,明确了农业财务工作支持方向与重点,提出各级农业财务部门要紧紧围绕加快农业现代化的中心任务,突出“改革加力,创新提效”的总思路,以增加投入为总目标,以改革创新为总路径,以降本提效为总抓手,重点在夯实和提升基础产能、农业结构调整、资源生态保护、产业融合发展、培育壮大新型经营主体和农业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加大财政支持力度。现将部分会议发言摘登如下,供大家参考。
持续推进高效生态农业发展
浙江省农业厅
近年来,浙江省农业厅坚持以绩效为导向,创新为动力,加快构建管理规范、运行高效、保障有力的财政支农政策体系、管理体系和监督体系,为建设高质量、高水平现代农业强省提供了有力支撑。
把好政策谋划关,实现绩效理念全产业延伸。
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始终把高效生态作为现代农业建设的绩效目标和政策谋划的根本出发点,引导资金集聚,推动产业发展。一是扶持稳定粮油生产,促进粮食规模化经营和社会化服务。二是扶持壮大主导产业,推动农业规模化、标准化、设施化、生态化发展。三是扶持推动产业融合,以强镇模式推动农旅深度融合,推动农业集聚发展、创新发展、融合发展、绿色发展和协调发展。
把好制度设计关,实现绩效管理全领域覆盖。
一是做好财政支农“整合”文章。将归口我厅管理的50多个专项整合为现代农业生产发展一个专项;对涉及竞争性领域和社会化服务项目采取公开竞争和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二是做好金融支农“深化”文章。省政府设立50亿元农业产业投资基金,引导农业龙头企业、专业投资机构投资农业产业;安排4亿元,远期10亿元,组建省农业担保公司,开展政策性农业担保;全面实施种粮农户30万元以下信用贷款政策,并给予3%的贴息优惠。三是做好保险支农“拓展”文章,采取共保体等方式推动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同时,发挥商业保险与地方政府的积极性。全省共开发农业保险险种54个,基本涵盖了各大主导产业和区域特色农产品。
把好源头准入关,实现绩效运行全过程管控。
以项目申报立项等前端环节为突破口,大力推行财政支农项目资金的全过程绩效管控。一是抓制度建设。与财政厅联合出台农业专项资金项目库管理办法和绩效管理办法,以及财政支农政策清单、财政支农资金管理职责清单,明确建立从项目储备、立项到实施管理、验收等项目实施全过程的一体化管理机制。二是抓平台建设。制定省级公益类、准公益类、竞争类政策管理等工作流程图,按照“一个口子申报、一套系统操作、一个平台管理”的要求,统一开发覆盖全省各级、可容纳所有农业项目的管理信息化平台,实现项目全程信息化管理。三是抓组织管理。按照“规划引导、突出重点、结构合理、注重实效”的原则,引导各地围绕建设规划、产业政策和支持导向等开展项目储备库建设,实行“实施一批、储备一批、培育一批、谋划一批”的动态管理。今年以来,仅省级现代农业发展资金项目各地已储备申报810个,其中已入库629个,立项311个。
探索扶持模式盘活存量资金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
近年来,山东省紧紧围绕畜牧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这一中心任务,创新发展理念,健全工作机制,拓展服务职能,强化队伍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
近年来,我们结合财政促进金融支持畜牧业发展试点政策,大力开展保险试点,不断完善保险机制。一是建立纵横联动协调机制。借助畜牧兽医部门自身了解产业、熟悉行情的优势,在保险政策创设、条款完善、体系建设中发挥牵头、主导作用,凝聚财政、保险、地方政府等方面的力量,形成推进保险工作的合力。二是创新特色险种开发机制。在深入调研、听取多方面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积极开发保险产品,牵头推动开展奶业、生猪、鸡蛋等价格指数保险,蛋鸡、肉牛、蜂业等防范疫病气象风险保险试点,努力降低产业发展风险。三是构筑保险服务合作机制。完善畜牧业与保险“一站式”工作衔接,构建信息互联互通共享机制,提升协同处理问题的能力,初步建立了金融保险支持畜牧兽医事业发展的新模式。
其次,规范疫苗资金管理,着力提升监管能力。一是强化制度建设。联合省财政厅制订出台了《山东省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资金管理办法》和《山东省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中标企业履约管理暂行办法》等规章,使疫苗采购、调拨、贮存及资金管理、企业履约等每项工作和每个步骤都有章可循、有规可依,从制度和操作层面防止违纪违规现象发生。二是强化内控管理。对强免疫苗资金实行省畜牧兽医局和省财政厅双重管理模式,省里统一设立专户储存、专账核算、专人负责;强免疫苗委托省政府采购中心组织采购,使疫苗采购更加规范,既降低采购成本和工作风险,又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探索完善扶持模式,着力提升创新能力。一是统筹资金整合,创新产业扶持方式。整合省级层面项目资金3亿元,建立现代畜牧业发展资金平台,整县制推进高效特色畜牧业、绿色畜牧业、现代畜牧业建设。整合产业化发展资金,设立全省现代农牧产业股权引导基金,首期6.5亿元,总规模15亿元,将目前分散在各个方面投向产业领域的财政专项资金集中起来。二是统筹政策融合,构建多维度支持框架。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撬动作用,综合运用基金、信贷、贴息、担保、保险等金融工具,积极探索建立PPP、“互联网+畜牧金融”、上市融资等新型投融资模式。三是统筹项目结合,发挥财政资金最大效能。在工作推进中,将病死畜无害化处理与生猪保险有机结合,将草食畜发展与“粮改饲”项目有机结合,将畜禽粪污综合利用与地力提升有机结合,统筹使用中央和省级财政补助资金。
创新农业信贷担保工作机制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
2015年以来,安徽省紧紧抓住农业“三项补贴”政策改革契机,积极支持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建设。2015年12月,挂牌成立了安徽省农业信贷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省农担公司)。
注重顶层设计,构建农业信贷担保工作有效机制。2015年11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安徽省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提出用3至5年时间,建立覆盖全省的“政银保担”四位一体新型农业信贷担保体系,着力解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省农委会同相关部门成立省农业信贷担保委员会,审定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建设重大事项,定期会商,信息共享。
发挥部门优势,推进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发展壮大。一是资金支持。2015年从中央财政支持粮食适度规模经营资金中向省农担公司注资10亿元,今年再次增资10亿元。还从省级产业化专项资金、金融支持畜牧业资金中切块6500万元,统筹支持公司发展。二是政策扶持。今年7月,省财政厅、省农委、省信用担保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下发《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农业信贷担保工作的通知》,要求市县政府出台农业信贷担保推进方案,并明确农业、财政等部门任务。三是促进对接。今年9月,举办金融支持现代生态农业产业化专题对接会,省农担公司与30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签约“劝耕贷”担保项目,与部分市县政府签署设立分支机构协议。
创新发展模式,探索“政银保担企”合作共赢机制。一是创新“4321”政银担合作模式。对单户2000万元以下的贷款担保业务,由融资担保公司、省信用担保集团、银行、当地政府,按照4∶3∶2∶1的比例承担风险责任。经测算,新模式下政府投入1亿元财政资金可撬动100亿元贷款注入小微企业和“三农”领域,银行信贷风险敞口较自主发放贷款下降80%,融资担保公司承受能力提升2.5倍。二是构建“4+1”政银保担+企业运作模式。构建“政银保担+企业”4+1运作模式,即行业主管部门推荐项目、省农担公司提供担保、银行实施尽职调查、保险公司办理保险、企业提供保单质押。在7个市开展金融支持畜牧业试点,安排资金3000万元,用于补贴保险费用70%,补贴担保费用100%,在借款主体归还贷款后,将先行收取的1.2%担保费返还借款主体;按上限最高不超过贷款总额4%的比例使用担保风险准备金。
扎实推进渔业油价补贴政策调整
江苏省海洋与渔业局
渔业油价补贴是重大支渔惠渔政策,2015年,国家对这一政策进行了调整,江苏省及时部署,细化方案,狠抓落实,扎实推进全省渔业油价补贴政策调整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落实工作责任,细化省级方案。一是落实领导责任。成立以省分管领导挂帅,省财政厅、海洋与渔业局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渔业油价补贴政策调整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各市县建立“市(县)长负责制”,明确地方政府保障渔业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兜底”责任。二是强化部门协作。省海洋与渔业局、财政厅按照部门职责,明确工作分工,建立会商制度,每月定期开展一次工作会商,重大问题及时研究确定。
明确重点方向,强化管理考核。结合全省实际,明确渔业油价补贴调整重点支持方向。一是逐步降低捕捞业补贴水平。按照国家总体改革要求,完善捕捞业油价补贴政策,分两步实施到位:从2015年起,将捕捞业油价补贴降到2014年补贴水平的60%;从2017年起,将捕捞业油价补贴降至2014年补贴水平的40%。二是保障重点任务。对涉及全省范围的系统性、基础性重点工作和目标任务,由省级统筹安排资金并组织实施。每年从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中安排4500万元,统筹用于全省渔业渔政信息化建设、渔业资源环境养护和调查、省级渔业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三是强化市县统筹。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下达后,在扣除直接发放补贴部分和省级留用部分后,按照因素法分配并切块下达市县,由市县政府统筹安排使用,重点支持完善渔业基础设施建设、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工厂化规模化智能化高效设施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和品牌建设、水产养殖保险等方面。
强化政策引导,积极稳妥推进。一是制定预案,超前准备。要求各级渔业主管部门制定渔业油价补贴政策调整有关情况应急处置预案,设想突发状况,预判事态发展,分门别类提出对策措施,把准备工作做在前面,防患于未然。二是强化宣传,充分发动。要求各级渔业主管部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多种渠道,向渔区、渔民宣传国家政策调整的背景和主要内容,积极赢得理解和支持。我局专门制作并印刷10万份油价补贴政策调整宣传手册,由各市、县发放给渔民,力争做到家喻户晓,渔民皆知。
着力提高项目资金聚合效应
河南省农业厅
近年来,河南省农业财务工作积极适应新形势新常态,围绕涉农项目资金整合这条主线,积极转变工作理念,搭建整合平台,着力提高资金聚合效应,取得了明显成效。我省先后出台了《河南省省级涉农资金管理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农业产业化集群发展资金筹集使用办法》等指导性文件,推动农业财政项目优化整合。
搭建整合平台,统筹资金使用。
一是以高标准粮田建设为平台,统筹整合中央补助和省级安排的相关涉农资金,打破原有条条框框,按照一个规划,集中用于高标准粮田建设。2012年以来,全省累计整合资金465亿元,建设高标准粮田4602万亩。二是以农业供给侧改革为平台,统筹整合省级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及“三品一标”监管、水产业发展与产品质量监管、植保专业化统防统治等项目资金,集中用于提升农业科技含量,优化农产品结构,提高质量和品质,增强市场竞争力。三是以产业融合为平台,统筹整合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产业化集群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等项目资金,支持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促进农业产业链延伸、农业新业态发展。目前全省已建设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县近40个。
规范项目管理,发挥政策效益。
在推进项目资金整合中,按照“三统一”要求,建立“多个渠道进水,一个池子蓄水,一个龙头出水”的管理机制。一是统一测算资金规模。二是统一制定资金管理办法。三是统一制定实施方案。
完善保障制度,确保工作实效。
为了发挥项目资金整合的最大效益,我们不断完善保障制度。一是健全推进机制。对中央财政支农项目,要求厅内职能处室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由财务处牵头,共同做好规划编制、方案制定、监督管理等工作。对省级支农项目,要求相关职能处室将规划编制、项目确定、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等权限下放或授权,为推进实质性整合创造条件。二是加强监督检查。项目资金整合后,为了确保地方接得住、用得对,我们多次开展督导检查,加强指导服务,及时纠正违规问题,对存在违法违纪的,及时移交有关部门处理。今年4月份,我们对检查中发现的弄虚作假、骗取套取财政资金的15家农业企业、合作社及相关责任人按规定进行了严肃处理。三是及时协调沟通。项目资金整合工作具有探索性、试验性,我们要求市县农业部门对整合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及时主动与财政、发改等部门进行沟通衔接,积极稳妥推进。同时,注重总结试点中的亮点和经验,为下一步打造成熟机制奠定基础。
撬动社会资本瞄准惠农支点
吉林省农业委员会
吉林省农委瞄准惠农金融这一支点,挖掘农业贷款抵押质押担保产品,盘活金融属性和用益物权,创新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有效地撬动了社会资本服务现代农业。
瞄准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
一是盘活地根。从去年初开始,我省抓住土地确权契机,探索开展“三权分置并行”改革,在土地所有权明晰的前提下,并以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机构出具的经营权证明和他项权利证明作为农户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的要件。允许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担保贷款,打开了放活经营权的突破口。
二是扩面推动。尝到先行试点的甜头后,从2015年开始,制定了扩大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方案,得到了国家农业总行支持,与省农行合作将试点范围由1州2县扩大到28个县,目前已扩大到32个县。
三是财政助力。从2012年开始,省财政每年拿出2300万元,用于贷款农户贴息补助。截至目前,全省已有32个县开办该业务,抵押经营权27.41万亩,发放贷款1287笔4亿多元。
瞄准农村土地收益保证贷款。
2009年,我省制定了《关于扩大农村有效担保物范围发展多种形式担保信贷产品试点的指导意见》,后经多方论证,从2012年开始在全国率先提出并在梨树县开展农村土地收益保证贷款试点。
一是建制度。与试点工作同步,加强政策和制度创设,先后研究制定了农村土地收益保证贷款试点暂行办法、评估办法、配套措施和工作方案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使这项业务开展有章可循、有制可遵。
二是搭平台。试点县政府至少出资50万元,注册成立物权融资公司,吸纳农户流转土地,由融资公司拿土地预期收益担保贷款给农户。截至目前,全省已有43个县设立了物权融资公司,开展试点业务的有31个,向新型经营主体发放贷款3.5万笔16.3亿元。
三是强服务。在财政出资支持设立物权融资公司的基础上,从2015年开始,省财政拿出1亿元专项资金,用于农户土地收益保证贷款贴息补助,同时省市县三级财政拿出7000万元专项资金,设立土地收益保证贷款风险防范基金。开发统计和信用信息系统,提供农户信用和银行信贷信息服务。
瞄准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担保贷款。
2009年,我省率先向国家提出开展粮食直补资金担保贷款并得到支持,2010年开始在公主岭等9个县先行试点,2011年扩大到全省。从2010年到2015年的六年间,全省累计发放直补资金担保贷款216亿元,试点县份48个,实现全省乡镇全覆盖。
坚持财政支农突出重点产业
宁夏回族自治区农牧厅
近年来,宁夏自治区积极适应农业农村形势变化,坚持支农政策创新、投入方式创新、金融服务创新、管理机制创新,为推动现代农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创新产业扶持政策。近几年,按照一个产业一个规划,一个产业一套扶持政策的要求,围绕“一特三高”农业(特色产业,高品质、高效益、高端市场)发展,自治区人民政府下发了《加快产业转型升级促进现代农业发展的意见》、《关于创新财政支农方式加快发展农业特色产业的意见》等一系列产业指导意见,加快构建符合区情和县域经济发展实际的特色优势产业政策支撑体系。着重突出重点产业,突出关键环节,突出产业融合。
创新财政支农方式。注重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引导作用,撬动吸引金融和社会资本投资农业。“十三五”期间,宁夏财政支农方式将由过去的直接补贴转变为“贷款担保、风险补偿、贷款贴息、直接补贴、实物租赁、引导基金、农业保险”等七种方式。
创新农村金融服务。近年来,为破解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融资难问题,我们积极推动农村金融及保险产品创新、服务创新和机制创新。在服务创新上,配合银行业金融机构、保险公司在农村增加服务网点、自助存取款机、POS机等现代化金融工具,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就近存取款、结算、理赔提供便利化服务。在产品创新上,在现有20个保险产品基础上,以“银行+保险+农户”模式,先后开办了蔬菜价格保险、淡水鱼养殖保险、马铃薯收入保险、小杂粮产量保险、滩羊肉价格保险、牛奶目标价格保险等多个试点。在机制创新上,在5个县区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在7个县区开展“财政+银行+保险+担保”模式试点;在全区推广“信用+产业+金融”(信用建设+产业基础+金融支撑)“三位一体”的产业扶贫“盐池模式”。
创新项目管理机制。一是建立分工推进机制。自治区与市县建立协调推进工作机制,优质粮食、蔬菜、清真牛羊肉等产业由自治区整体规划、区市县共同推进,重点扶持。地方特色产业,充分发挥市县自主作用,自治区定向支持。二是严格项目管理机制。与财政厅、审计厅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项目资金监督管理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了项目运行程序、监管范围、监管责任等。每年对农业项目开展2次全面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堵塞漏洞,防患于未然。
瞄准产业短板加强财政金融联动
陕西省农业厅
近年来,在农业部的支持指导下,陕西省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加快推进农业财务工作职能转变,切实发挥财务工作对农业发展的宏观引领和保障支持作用。
强化政策创设,统筹整合资源,提升专项资金引领调控作用。一是瞄准产业发展短板,创设新的专项。依托产业发展规划,对农业经济发展的重点建设任务进行前瞻性研究,瞄准制约产业发展的短板,设立一批符合实际需求的重大农业专项。针对我省果品贮藏发展滞后、制约果业发展升级和果农增收的突出问题,谋划实施果蔬贮藏百库工程,每年省级安排7000万元,支持合作社建设千吨级果蔬机械冷藏库,已支持750家合作社,新增贮藏保鲜能力70余万吨。
二是围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产业资金。设施蔬菜根据市场供求变化,持续调减专项规模,由原先的2.5亿元调整为1亿元,在茶产业方面,每年安排1亿元,强力支持标准园创建、产品加工开发、品牌创建等。在畜牧资金方面,将生产环节更多地交给市场调节,财政重点支持优良种源的引进扩繁,肉羊、奶山羊产业发展,以及大型养殖企业建设全产业链的产业联盟。
三是调减生产性资金,向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倾斜。建立2000万元的龙头企业扶大扶优资金,每年评选10个明星企业,对每个企业补助100-200万元,支持生产线改造、加工能力提升、品牌打造等。规范提升合作社,每年安排3000万元,支持100个省级示范社发展;在粮食生产、畜产资金中调剂1亿元,支持千个粮食家庭农场、家庭牧场。
加强财政金融联动,创新信贷产品,拓宽农业投入渠道。
一是实施财政贴息降低融资成本。每年安排4500万元对龙头企业技术改造和流动资金贷款进行贴息,累计有1000余家(次)省级以上龙头企业享受扶持,拉动金融资本投入400多亿元。
二是成立融资担保公司缓解担保难题。按照“政府审批、企业集资、财政资助、市场运作、定向服务”的思路,由石羊集团出资1.1亿、省财政出资1亿元联合相关企业组建省农业产业化融资担保公司,从2012年3月至今,已累计完成担保贷款6亿多元。
三是设立投资基金支持优势产业。探索运用现代金融手段,搭建融资平台,围绕优势特色产业,成立现代畜牧业、现代果业、现代种业投资基金,果业基金省财政投入1亿元,募集2.5亿元,已经完成投资2.06亿元;畜牧基金省财政投入0.7亿元,一期募集资金1亿元,会同其他合作机构对阳晨牧业投资0.9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