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半月改革动态(2014年11月16-30日)

11.12.2014  19:10

    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国务院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近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取消和下放58项行政审批项目,取消67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取消19项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将82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调整或明确为后置审批。另建议取消和下放32项依据有关法律设立的行政审批和职业资格许可认定事项,将7项依据有关法律设立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国务院将依照法定程序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相关法律规定。

   二、投融资体制改革

  11月19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进一步采取有力措施、缓解企业融资成本高问题。会议指出,今年7月国务院推出一系列措施以来,有关方面做了大量工作,“融资难、融资贵”在一些地区和领域呈现缓解趋势,但仍然是突出问题。必须坚持改革创新,完善差异化信贷政策,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进一步有针对性地缓解融资成本高问题,以促进创新创业、带动群众收入提高。一是增加存贷比指标弹性,改进合意贷款管理,完善小微企业不良贷款核销税前列支等政策,增强金融机构扩大小微、“三农”等贷款的能力。二是加快发展民营银行等中小金融机构,支持银行通过社区、小微支行和手机银行等提供多层次金融服务,鼓励互联网金融等更好向小微、“三农”提供规范服务。三是支持担保和再担保机构发展,推广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试点,发挥保单对贷款的增信作用。四是改进商业银行绩效考核机制,防止信贷投放“喜大厌小”和不合理的高利率、高费用。五是运用信贷资产证券化等方式盘活资金存量,简化小微、“三农”金融债等发行程序。六是抓紧出台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方案,取消股票发行的持续盈利条件,降低小微和创新型企业上市门槛。建立资本市场小额再融资快速机制,开展股权众筹融资试点。七是支持跨境融资,让更多企业与全球低成本资金“牵手”。创新外汇储备运用,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和中国装备“走出去”。八是完善信用体系,提高小微企业信用透明度,使信用好、有前景的企业“钱途”广阔。九是加快利率市场化改革,建立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引导金融机构合理调整“虚高”的贷款利率。十是健全监督问责机制,遏制不规范收费、非法集资等推升融资成本。用良好的融资环境,增强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底气和能力。

  国务院印发《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针对公共服务、资源环境、生态建设、基础设施等经济社会发展的薄弱环节,提出了进一步放开市场准入、创新投资运营机制、推进投资主体多元化、完善价格形成机制等方面的创新措施。一是创新生态环保投资运营机制。鼓励林权依法规范流转,推进生态建设主体多元化,推动环境污染治理市场化,积极开展排污权、碳排放权交易试点。二是鼓励社会资本投资运营农业和水利工程。培育农业、水利工程多元化投资主体,加快水权制度改革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水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完善水利工程水价形成机制。三是推进市政基础设施投资运营市场化。推动市政建设运营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改进市政基础设施价格机制,支持县城和重点镇市政建设运营引入市场化机制。四是改革完善交通投融资机制。用好铁路发展基金平台和铁路土地综合开发政策,完善铁路运价形成机制,逐步建立高速公路与普通公路统筹发展机制。五是鼓励社会资本加强能源设施投资。理顺能源价格机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清洁能源、电网以及油气管网和储存设施建设。六是推进信息和民用空间基础设施投资主体多元化。鼓励民间资本投资宽带接入网络建设,参与民用空间基础设施建设。七是鼓励社会资本加大社会事业投资力度。加快社会事业公立机构分类改革,完善社会事业价格和税费政策。

  《指导意见》强调,要进一步创新投融资方式。一是建立健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机制,引入社会资本,增强公共产品供给能力。二是充分发挥政府投资的引导带动作用,优化政府投资方向,改进投资使用方式,通过投资补助、基金注资、担保补贴、贷款贴息等方式支持社会资本参与重点领域建设。三是创新融资方式,支持开展排污权、收费权、购买服务协议预期收益质押等担保贷款业务。采取信用担保、风险补偿、农业保险等方式,增强农业经营主体融资能力。发挥政策性金融作用,为重大工程提供长期稳定、低成本资金支持。发展股权和创业投资基金,鼓励民间资本发起设立产业投资基金。支持重点领域建设项目开展股权和债权融资。

   三、财税体制改革

  国家调整成品油等部分产品消费税政策。经国务院批准,日前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下发《关于提高成品油消费税的通知》,调整了成品油等部分产品消费税政策。《通知》规定,自2014年11月29日起,将汽油、石脑油、溶剂油和润滑油的消费税单位税额在现行单位税额基础上提高0.12元/升。将柴油、航空煤油和燃料油的消费税单位税额在现行单位税额基础上提高0.14元/升。航空煤油继续暂缓征收。同时,自2014年12月1日起,取消气缸容量在250毫升(不含)以下的小排量摩托车、汽车轮胎、酒精的消费税;取消车用含铅汽油消费税,汽油税目不再划分二级子目,统一按照无铅汽油税率征收消费税。停止征收成品油价格调节基金。

   四、金融体制改革

  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和存款基准利率并扩大存款利率浮动区间。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2014年11月22日起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和存款基准利率。金融机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下调0.4个百分点至5.6%;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至2.75%,同时结合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将金融机构存款利率浮动区间的上限由存款基准利率的1.1倍调整为1.2倍;其他各档次贷款和存款基准利率相应调整,并对基准利率期限档次作适当简并。

  我国将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国务院法制办公室近日全文公布《存款保险条例(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标志着酝酿20多年的存款保险制度即将建立。存款保险制度是指国家以立法的形式,强制要求银行、信用社等吸收存款的金融机构按规定缴纳保费,形成存款保险基金,当个别银行经营出现问题、存款人利益可能受损时,及时动用存款保险基金向存款人偿付受保存款,并采取必要措施维护存款及存款保险基金安全的制度。

  存款保险制度建立后,将有力地保护存款人权益。存款保险推出能让百姓的存款更保险。我国存款保险偿付限额很高,能保障绝大多数存款。央行调查显示,将偿付限额设为50万元,能为我国99.63%的存款人提供100%的全额保护。当个别银行出现问题时,存款保险通常用市场手段促成好银行收购问题银行,将问题银行的存款转移到好银行,实际上使存款人得到100%的全额保障。只有在极少数情况下,才会对倒闭银行实施清算。从国外做法看,如果遇到重大危机,还可以临时采取全额保险方式,最大限度地保护存款人权益。

   五、农村改革

  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意见》要求,全面理解、准确把握中央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的精神,按照加快构建以农户家庭经营为基础、合作与联合为纽带、社会化服务为支撑的立体式复合型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和走生产技术先进、经营规模适度、市场竞争力强、生态环境可持续的中国特色新型农业现代化道路的要求,以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为目标,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实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引导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坚持家庭经营的基础性地位,积极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改革的方向要明,步子要稳,既要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加强典型示范引导,鼓励创新农业经营体制机制,又要因地制宜、循序渐进,不能搞大跃进,不能搞强迫命令,不能搞行政瞎指挥,使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发展与城镇化进程和农村劳动力转移规模相适应,与农业科技进步和生产手段改进程度相适应,与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提高相适应,让农民成为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的积极参与者和真正受益者,避免走弯路。《意见》部署了稳定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规范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立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等方面的重点任务。

   六、国有企业改革

  中国华孚贸易发展集团公司整体并入中粮集团有限公司。据国资委网站11月26日消息,经报国务院批准,中国华孚贸易发展集团公司整体并入中粮集团有限公司,成为其全资子企业。中国华孚贸易发展集团公司不再作为国资委直接监管企业。至此,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调整为112户。

   七、地方改革

  安徽省公布涉企收费清单制度。经安徽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和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安徽省省级涉企收费清单制度近日公布,收费总项目由398项减少到170项,精简57.3%。共取消、缓征各类收费(包括政府性基金、保证金、抵押金等)228项,降标13项,预计年减轻企业负担超过17亿元。实行“涉企收费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收费”,初步建立收费项目、责任事项、追责情形为一体的收费监管责任体系。安徽省涉企收费清单覆盖省级行政管理过程中所有涉及企业的收费事项,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政府性保证金和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收费,覆盖范围超过国务院相关要求。经过清理,省级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由原来的111项减少到62项,精简44.1%;政府性基金由25项减少到19项,精简24%;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收费由252项减少到80项,精简68.3%;政府性保证金、抵押金由10项减少到9项,精简10%。特别是明确收费清单也是责任清单,明确各收费主体依法收取费用的同时,必须履行相应义务。

  河南省出台进一步深化国企改革意见。河南省近日出台了《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意见》。根据《意见》,河南省新一轮国企改革将遵循坚持基本经济制度,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坚持政企分开、政资分开,坚持正确准确有序协调推进的基本原则。《意见》包括总体要求、加快国有布局企业结构调整、明晰国有企业功能分类和投资运营模式、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推动企业建立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凝聚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活力等七个方面共26条内容。在改革目标设定上,《意见》体现了循序渐进的思路:2015年,国有企业功能分类基本清晰,混合所有制经济、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和运营公司、市场化选聘职业经理人试点有序开展,深化国企改革的制度体系基本形成,为全面推进改革奠定坚实基础。2020年前,全省国有企业改革全面推开取得实效,使国有企业更具活力,国有经济布局更加合理,国有资产监管更有效率。如全省混合所有制企业比重达80%以上,省级经营性国有资产证券化率达60%以上;全省80%以上的国有资本集中到重要行业和优势领域;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模式更加成熟定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