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日攻坚 重拳出击 哈尔滨市南岗区法院国庆节前集中“猎逃”

30.09.2017  22:55

    国庆节前夕,哈尔滨市南岗区法院百日攻坚战持续发力,于9月27日又组织了一场大规模集中“猎逃”行动。本次行动是该院在百日攻坚活动期间开展的第二次大规模执行行动,执行局在行动前准确排查案件,以具备履行能力但未按照生效判决内容履行的被执行人为打击重点,提前掌握被执行人住处及作息规律,制定了周密的执行预案,于27日清晨集中17名警力,出动7台警车,行程一百多公里,共拘传被执行人7人,拘留1人。经过整整一天的奔波和工作,至当晚23时,共执结案件13件,其中被执行人履行完毕11件,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部分欠款2件,共执行回款35.24万元,圆满完成了本次执行任务。

    9月27日早6时,全体执行人员集合完毕,由执行局局长任总指挥,分为两个行动组,分别由执行局政委及执行一庭庭长带队,奔赴执行现场。

    第一行动组的执行人员首先来到南岗区某处居民楼,此时被执行人吴某正沉浸在睡梦中,吴某现在居住的房屋系从申请执行人张某处租用,但已一年多未给付租金。今年8月底,张某持要求被执行人给付租金的生效调解书申请执行,被执行人吴某向法院表示其无力偿还欠款,也拒绝将租住的房屋还给房主张某,我院决定对被执行人吴某采取拘留措施。被执行人吴某被带回法院后,主动联系其女儿送来现金,履行了还款义务,申请执行人接过执行法官交给他的执行款后,感叹其要了一年多都没有要回来的钱,立案执行后不到一个月时间就将事情解决了,再三对执行法官表示感谢。

    将吴某带离后,执行人员马不停蹄赶往下一站--南岗区某单位宿舍,在此居住的何某是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赔偿案件的被执行人,经法院多次传唤拒不到庭,并谎称自己在外地工作。根据申请执行人提供的线索,执行法官多次踩点,发现被执行人现居住在南岗区某单位宿舍,执行人员清晨进入宿舍时,被执行人何某仍在熟睡,执行人员迅速将其带回法院。在法院的接待室里,被执行人何某终于意识到自己逃避执行行为的严重性,表示愿意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还款义务,并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将全部执行款给付申请执行人马某。

    上午9时,执行人员来到呼兰区某单位传唤民事借贷案件的被执行人全某。据执行法官了解,申请执行人葛某曾多次到被执行人全某单位吵闹索要欠款,导致双方矛盾激化,全某单位的领导多次帮助调解未果。鉴于双方当事人的对立情绪,执行法官感到被执行人拒绝还款,可能有与申请执行人“赌气”的原因,在将全某从其单位带回法院的路上,执行法官耐心做被执行人教育转化工作,向其说明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严重后果,全某听后,向执行法官表示了和解的意向。回到法院后,法官找到申请执行人葛某,耐心劝说,缓和矛盾,促使双方当事人心平气和地协商解决问题,在执行法官的努力下,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申请执行人放弃部分执行请求,被执行人写下悔过书。当晚22时许,被执行人家人将15万元执行款交至我院,我院决定解除对被执行人全某的拘留决定,案件得到圆满解决。

    第二行动组也如期赶到香坊区哈平路某汽车修理部,将长期逃债的“老赖”魏某堵了个正着。徐某与魏某双方驾驶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法院一审判决魏某赔偿徐某机动车损害1万余元,魏某未上诉。徐某申请执行后,法院调查发现被执行人魏某在香坊区有一间汽车修理部且其名下有一辆汽车,魏某对这些财产予以认可,但称法院判决不合理,拒绝履行,执行法官多次释明,魏某仍无动于衷。我院决定将此案件纳入“猎逃”范围,对被执行人魏某采取拘留措施。执行人员将魏某从汽车修理部带回法院后,再次做魏某工作,说明法院的生效判决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如果不把判决确定的金钱给付申请执行人,将面临司法制裁。迫于强制措施的压力,魏某很快联系其亲属送来案款,本案顺利执结。

    在开展百日攻坚活动过程中,南岗法院始终把涉民生案件作为重点,确保涉民生案件能够尽快得到执结。杨某、项某、李某等5人申请执行某公司劳动争议的5起案件,虽然执行标的不大,却事关5名申请执行人的工资收入。为强化执行威慑效果,执行法官于27日传唤被执行人单位负责人来到法院,向其说明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严重后果,特别是采取信用惩戒措施后对该公司在招投标、办理贷款和工商登记方面的不利影响,被执行人单位负责人当场表示愿意偿还所欠工资,同意当日兑现。当执行法官将执行款交到每一位申请人手中时,申请人表示没有想到钱这么快就执行回来了,这是他们的工资,是生活的来源,感谢法院所做的工作。

    随着案件一起起顺利执结,案款被一笔笔交到申请执行人手中,集中“猎逃”行动完美收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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