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常务会议:认真修改完善《政府工作报告》

07.01.2017  15:34

省政府常务会议强调

认真修改完善《政府工作报告

广泛征求意见建议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黑龙江日报6日讯(记者蒋国华)6日下午,省委副书记、省长陆昊主持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讨论《政府工作报告(讨论稿)》、《关于黑龙江省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讨论稿)》,听取全国财政工作会议精神和全省及省级公共财政2016年收支完成2017年预算安排情况汇报,研究部署有关工作。

  会议强调,在省委正确领导下,省政府向省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工作,是一项法定的重要职责,是政府接受人民监督的重要形式。起草组要根据讨论中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报告,要贯穿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深入、持续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对我省两次重要讲话精神,体现省委十一届七次、八次全会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要求;要坚持实事求是,明确重点工作,突出解决问题。修改完善后召开不同层面座谈会,广泛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各界人士代表,各民主党派、工商联,专家学者和企业人士代表意见建议。再经修改后报省委常委会,提交省人大审议。

  会议强调,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要充分认识到人大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是制度性监督,政协的协商民主是制度性安排。要高度重视、虚心听取省“两会”期间及日常工作中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政府工作提出的意见、建议,将其作为接受监督的过程,作为集思广益、改进工作的过程。要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既要听取建设性意见、补充性意见,更要听取不一致意见包括批评性意见。省政府组成部门、直属机构主要负责同志无特殊情况要按规定列席会议。

  会议原则通过《关于黑龙江省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讨论稿)》,修改完善后报省委常委会,提交省人大审议。

  会议原则通过《2017年全省及省本级公共财政预算安排意见》,强调在全省油煤粮木集中负向拉动的严峻挑战、特别是油价下降导致财政减收背景下,要严格预算编制,用好中央转移支付资金;严格支出标准,坚持集约节约,加强对各系统、行业财政支出的监管,把有限的资金花在民生上、花在刀刃上,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依法公平公正加强税收征管,保证全省财政正常运行。

编辑:孙姗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