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法制办举办省政府法治政府建设专题培训班

14.12.2016  12:34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通知》(以下称国家《纲要》)和《中共黑龙江省委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办法〉的通知》,推进我省法治政府建设,省政府法制办于12月7日至8日举办了省政府法治政府建设专题培训班,全省市(地)、县(市、区)政府(行署)和省直有关部门法制机构负责人及有关工作人员,市(地)政府(行署)和省直有关部门办公机构有关负责人共320人参加了培训。
  本次培训班邀请国务院法制办政府法制研究中心副主任李富成就国家《纲要》做了辅导报告,省政府法制办依法行政指导处处长艾利付、副处长任飞、规范性文件审查处副处长常伟群分别就《实施方案》、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工作问题和《黑龙江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进行辅导, 安排哈尔滨、大庆市政府法制办有关负责同志结合实际工作进行实务教学。在培训班结业式上,省政府法制办党组成员、副主任林维新同志讲话,对本次培训工作进行总结评价,对下一步法治政府建设有关重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对政府法制机构队伍自身建设提出了要求。大家一致认为,本次培训班主题鲜明具体,内容丰富充实,实务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都很强,为各地、各部门推进落实国家《纲要》和《实施方案》有关工作任务,确保实现到2020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的目标打下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