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政府积极处理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

06.02.2015  16:52

    近日,省政府就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第十一次、第十三次会议期间对有关视察报告和专项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作出积极回应和具体答复。

  落实行政主体责任加强湿地保护利用和管理

 

  2013年7月,省人大常委会对我省部分湿地的保护、利用和管理情况进行了视察,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了视察报告,组成人员肯定了我省湿地建设取得的成效,针对视察发现的问题、矛盾,提出了保护利用建设湿地的具体意见和建议。经审议、修改、完善后的视察报告转交省政府研究处理。

  2013年11月,省政府办公厅将研究处理情况报告给省人大常委会。经省人大城建环保委员会审议,省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一步研究处理,并再次向省人大常委会作出了报告。

  报告说,在明确行政主管部门方面,明确将林业部门作为湿地保护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承担湿地保护的相应管理职责。在建立相关协调机制方面,省级层面建立了由省湿地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落实相关工作的协调机制,哈尔滨、齐齐哈尔、大庆市已提出成立湿地管理领导小组(委员会)。在健全日常管理机构方面,成立了省湿地保护管理中心,各相关市对应成立了湿地保护管理机构,已建立湿地保护区和湿地公园的地区也都成立了独立的湿地保护管理机构,承担日常保护与管理。在加大保护执法力度方面,全省各湿地所在地区林业公安部门均在湿地保护区内设立了执法机构,通过加强湿地执法,有效制止了在湿地保护区域开办污染企业、建材企业以及进行非法捕捞等行为,并对湿地保护区内影响湿地环境保护管理的相关企业,通过科学规划,有计划、有步骤地将其迁出湿地保护区域。在确保政府责任落实方面,2014年5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黑龙江省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办法》,将湿地率先作为生态环境类别指标纳入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指标体系。

  报告还明确了下步工作重点。

  加快推进重点产业项目建设和现代化农业发展

  日前,省政府及有关部门对省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针对《省政府关于2014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了研究处理情况。

  关于加快推进重点产业项目建设。组织完善了2014年十大产业发展潜力报告。以重点招商活动为载体,围绕玉米、水稻深加工和铜矿开发等重点产业链,积极谋划产业链项目。加快产业园区建设提档升级,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环境保护规划。

  关于推进现代化农业加快发展。重点加快三江治理、防洪减灾和农业灌排等工程建设。按照“政府主导、企业带动、农户参与”的创建模式,继续推进绿色食品标准化基地建设。加快实施“两牛一猪”产业发展规划,发展畜牧业。

  关于稳定工业经济增长。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将化解产能矛盾工作重点放在钢铁、水泥行业。扩大政策惠及面,重点跟踪帮扶指标下滑加大、渡过难关后成长性较强的企业。调整完善了2014年全省绿色食品产业发展潜力报告,努力做大做强绿色食品产业。

  关于发展现代服务业。充分利用旅游发展专项资金支持重点旅游产业项目建设。通过市场化手段加强旅游企业管理,分层级扶持优良企业、龙头企业做大做强。

  关于深化重点领域改革。进一步清理和规范审批事项,坚持合法性是最低标准、合理性是最高标准的原则,无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推进注册资本认缴等级制度改革和工商等级便利化服务。工商登记实行先照后证、取消年检年审事项和压缩行政审批时限。推进公共资源配置市场化改革。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出台了《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深化国资国有企业改革的意见》。

  以人为本推动新型城镇化发展

  省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政府关于落实中央、省委城镇化工作会议精神的报告》,省政府认真研究处理审议意见,并向省人大常委会作出了报告。

  关于进一步强化产业支撑问题。报告称,去年,我省围绕“十大重点产业”,以城镇产业园区建设为主要载体,谋划重点产业项目271个,计划年度投资678亿元,为促进城镇扩大就业奠定了基础。

  关于进一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等问题。报告中提到,我省全力推进以“三供两治”、城市道路、公共服务设施为重点的基础设施建设。2014年争取国家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补助资金63亿元,稳步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加大义务教育的投入,将城市小学、初中公用经费标准分别提高到180元、300元,达到年均小学590元、初中790元;对进城农民工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给予奖励补助。为推进城市社区文化建设,省级财政下拨城市社区文化中心和文化活动室设备配置资金3328万元,支持119个社区文化中心和340个社区文化活动室完成文化资源共享工程及书架、图书、音响等基本业务设备购置。2014年以来,全省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切实把做好农村劳动力专业就业工作摆在突出位置,为62.7万人提供了免费就业服务,本地企业吸纳农村转移劳动力就业34.7万人。

  报告中还对加强政策配套和衔接、加强规划工作问题作出回应。

  进一步促进民族乡经济社会发展

  2014年6月,省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政府《全省民族乡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的报告》。会后,省政府认真研究处理,并向省人大常委会作出了报告。

  报告说,我省加大了对民族乡土地使用和基础设施建设上的投入,提升了民族乡农村公路通达深度和安全通行水平。2014年解决了民族乡96个村屯、6.22万人饮水安全问题,今年将全部解决已纳入“十二五”规划的民族乡饮水安全问题。在全面开展医疗机构建设的基础上,重点加强少数民族聚居区医疗机构的标准化建设,进一步提高民族乡卫生人员素质,2015年至2016年计划为民族乡卫生院招收统招本、专科医学院校大学毕业生130名,每年对民族乡执业医师开展14天的培训工作。深化产业结构调整,发展民族特色产业推进民族乡农业产业化经营,在农业产业化省级重点龙头企业认定上对民族乡给予优先,在资金、项目扶持上适当放宽条件和标准。探索完善“龙头企业+农户”、“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等模式,促进企业与农户深度融合。促进民族传统文化与旅游产业的融合发展。

  报告还就强化投入和帮扶力度、促进民族乡教育事业发展、加强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建设等作出了回应。(作者:孙佳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