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采购中心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表说明

21.10.2014  18:26

省政府采购中心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表说明

 

第一部分、省政府采购中心基本情况介绍

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系省政府直属的副厅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现有人员49人,内设七个处室。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拨款。是省级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采购中心的主要职能是:按照《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办理政府采购事宜;依法组织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监督政府采购合同的执行和履约验收;负责对政府采购人员进行培训;通过对政府采购信息的整理与分析,了解与反映集中采购环节体现的财政经济宏观政策执行与走向趋势,为国民收入的分配与再分配提供基础数据等职责。

采购中心按照党的十八大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及财政厅党组关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要求,确定了2013年“实现四项突破”的总体工作目标,并细化分解了26项具体工作任务。全年共执行采购计划1485个,完成采购预算14.6亿元,实际采购金额13.6亿元,节约资金1亿元,平均节支率为6.84 %;完成药品集中采购交易130万笔,成交总金额138.4亿元(其中:基本药物采购71万笔,金额13.4亿元,非基本药物采购58.9万笔,金额125.1亿元)。

(一)围绕财政中心工作,推进政府采购领域重点项目开展

1、在涉农物资及设备采购方面。完成了农业、畜牧、水利、林业等项目的采购预算3.85 亿元,实际采购金额为3.37 亿元,节约资金4800万元,节支率14.24%,保障了惠农政策的有效落实。

2、在推进公共事业、保障公共安全的设备及服务采购方面。完成了教育、文化、科技、体育、广电等项目采购预算4.17亿元,实际采购金额为3.95亿元,节约2200万元,节支率为5.6%。

3、在涉及卫生医疗等民生设备采购方面。完成了卫生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预算1.51亿元,实际采购金额为1.41亿元,节约资金1055万元,节支率为7.8%。

4、在药品集中采购和交易平台维护方面。保障了基层医疗机构日常药品采购交易活动,完成了药品招标平台升级改造建设方案的前期调研及论证工作,细化了招标及交易平台的功能规划及平台改造升级的实施方案。

(二)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1、加强了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的研究。对招标文件模板进行了修改完善,进一步突出了对节能环保产品、中小企业的扶持政策,明确了在履约保证金、政策加分、价格扣除等方面的扶持措施。

2、研究政府采购促进省内企业发展的途径。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提出了《关于支持我省企业参与政府采购促进加快发展的相关建议》,研究拟定了政府采购进一步促进省内企业加快发展的政策措施。

3、建立协议供货价格联动机制。与辽宁等省建立了协议供货价格联动机制,利用网络技术对协议最高限价、成交结果记录实行同步更新,从根本上解决了协议供货产品价格不易比较和后期监管难的问题。

(三)强化基础工作,提高政府采购质量

1、完善了采购计划均衡分配制度。制定了《采购计划分配暂行规定》,应用计划分配软件实现所有采购计划均随机均衡分配。

2、组织了供应商信息和重点商品资料基础数据库的开发建设工作。

3、是启动了编制标准化招标文件模板工作。制定了《编制招标文件模板实施方案》和《招标文件标准化模板编制规范》,动员全中心力量以全员参与、全员培训的方式启动59个项目模板编制工作,推动建立科学规范、操作性强的标准化模板。

4、建立了招标文件编审考核和评审结果复核制度,确保了评审结果的客观公正,减少了供应商质疑,有效质疑率由上年的1.6%下降为0.4%。

第二部分、省政府采购中心2013年度收支情况

      2013年采购中心财政收入总计774.64万元,其中,财政补助收入774.61万元,其他收入0.03万元。财政补助收入主要是部门预算中安排的正常支出,其他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

2013年采购中心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74.61,其中:工资和福利支出229.3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6.3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68.65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2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中除列支采购工作正常支出外,还要根据其工作职能的要求支付招标场所运行费用以及合同履约抽检的专家费用等。

2013年采购中心“三公”经费情况:无出国人员费用;公务接待费0.34万元;公务用车用于单位机要文件交换、采购项目抽检验收等,公务车运行费36.3万元。

附件:1、公共预算收支总表

2、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3、政府性基金决算支出表

4、“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表

第三部分、省政府采购中心2013年预决算差异情况介

(一)预、决算差异情况,分单位分收支项目逐项对比

单位:万元

 

项 目

13年决算金额

13年预算金额

决算预算差额

收入

财政拨款

774.61

774.61

0.00

其他收入

0.03

 0

0.03

合计

774.64

774.61

0.03

支出

医疗卫生支出

28.62

28.62

0

一般公共服务

670.49

670.20

0.29

未归口管理离退休费

9.58

9.58

0

住房保障支出

71.08

66.20

4.88

合计

779.78

774.61

5.17

 

    (二)收入、支出与预算差异原因分析

2013年部门决算收入与当年预算无差异,其他收入为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全年共计0.03万元,主要用于基本账户事业支出的银行手续费、办公费等。

2013年部门决算支出与当年预算差额合计5.17万元,其中:住房保障支出4.88万元主要为2012年底转入其他应付款的未缴存的第12月份公积金;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29万元为2012年底转入其他应付款的聘用人员社保费个人代扣部分。(以上两笔2013年1月支付)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反映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指用于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归口管理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经费,以及为离退休人员提供管理服务工作的离退休管理机构的支出。

三、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反应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指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行政运行支出: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八、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2014-10-11)第1个附件.xls
(2014-10-11)第2个附件.xls
(2014-10-11)第3个附件.xls
(2014-10-11)第4个附件.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