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委政法委作出决定:开展向鸡冠区法院学习活动

18.02.2016  19:52

        2016年1月,鸡西市鸡冠区法院被最高人民法院、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授予“全国模范法院”荣誉称号,2月14日,鸡西市委政法委作出决定,号召全市两级政法部门和政法干警向鸡冠区法院学习,深入开展“学先优,创先优”活动。

        活动要求,全市两级政法部门及广大干警要学习鸡冠区法院突出标准、注重应用的管理模式;以人为本、真抓实干的队建举措;严细管理、精益求精的质效意识;心系百姓、服务民生的司法理念;善于创新、勇于实践的进取精神,坚持“标杆带群体,群体带全局”的思路,坚持层级化的典型打造,努力发现、培养、选树新的典型个人和群体,发挥典型的幅射带动作用,学习先优,弘扬正能量;宣传先优,发出政法好声音;争当先优,扩大典型群体。

        要以鸡冠区法院等身边的“先优”为标杆,巩固和拓展“三严三实”教育成果,立足新常态,确定新目标,完善管理模式,结合“两学一做”教育要求和自身实际,坚持精品化设定目标,常态化创立机制,持久化推进落实,以良好的形象铸造政法品牌,以公正高效的司法服务彰显司法公信力。

        先进事迹

        鸡冠区人民法院始建于1980年,下设庭、科、局、室20个,现有在编干警93人,其中法官71人。该院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按照“建一流班子、带一流队伍、创一流业绩、树一流形象”的工作思路,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全面履行司法审判职能,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2008年以来, 先后被最高法院命名为全国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全国司法公开示范法院;荣获全国优秀法院、全国政法系统先进基层党组织等集体荣誉73项。荣立集体一等功1次、集体二等功2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