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11月16日我省政策性粮食收购逾1200万吨

19.11.2015  12:41

  黑龙江日报讯(记者宋晨曦)我省国家最低收购价稻谷和临时存储玉米收购分别于10月10日、11月1日正式启动。截至11月16日,全省累计收购国家政策性粮食1266.5万吨,其中:最低价稻谷782.7万吨、临时存储玉米483.8万吨。中储粮黑龙江分公司作为国家政策性粮食收储政策的执行主体,克服库存规模大、收购任务重、储存条件差、监管难覆盖等实际困难,全力保障收购工作顺利进行,收购政策性粮食1230.5万吨,占收购总量的97.2%。

  今年粳稻收购价格维持去年不变,即国标三等粳稻每市斤1.55元。玉米收购价格比上年每市斤降低0.11元,即国标三等玉米每市斤1元。

  做好收购工作,方便农民售粮,中储粮黑龙江分公司组织各地直属库认真调查了解粮食生产情况,掌握粮食质量状况,预判收购数量;利用国家政策性粮食拍卖和跨省移库调拨政策,积极腾仓倒库;组织人员培训2000人次、检修机械设备1500余台(套),全力做好收购准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中储粮黑龙江分公司牵头,与省粮食局、农发行共同开展2015年国家政策性粮食委托和租仓收储库点认定工作,资格条件公开、部门责任明确、运作程序规范、认定结果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截至目前,已分两批确认收购库点943个,仓容3500万吨,覆盖全省13个市(地)粮食主产区,加之已安排搭建简易露天储粮设施,可以满足国家政策性粮食收购需要。后期将根据局部地区农民售粮需求,适时安排增设收储库点。

  规范政策执行、提高收购效率,中储粮黑龙江分公司在今年国家政策性粮食收购中全面推广应用政策性粮食收购一卡通系统。通过应用一卡通系统,一方面将所有收储库点的收购资金由中储粮直属库统一承贷、结算和支付,将以往对收购资金的“统贷分管”改为“统贷统管”,确保资金安全;另一方面用智能化手段弥补人工管理的缺陷,提高收购效率,规范操作流程,对收储库点的收储行为进行监督和制约,有效规避了先收后转、低收高转、“转圈粮”、打白条、虚报库存、套取收购资金等违规问题的发生。针对今年天气形势变化情况和国家收购质量标准新要求,为减少产后玉米生霉粒发生,中储粮黑龙江分公司要求各收购库点要主动延长收购时间、简化入库手续、提高工作效率,对农民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粮食做到应收尽收快收,防止出现农民保管不善造成玉米生霉粒增加导致质量不达标,从而影响收益的问题。

  为让农民交“明白粮”、“放心粮”,中储粮黑龙江分公司通过主要媒体,及时宣传国家政策性粮食收购政策,公布定点名单、政策问答及收购工作开展情况等信息。各直属库严格执行收购质价政策,所有收储库点全部应用可视化系统,公开透明操作,主动接受监督,避免压级压价、抬级抬价行为,营造规范执行国家政策性粮食收购政策的良好环境。

编辑:左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