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发表扬信为检察官负责高效服务点赞 佳木斯市检察院:疫情防控期间不打折扣及时回应诉求获好评

19.03.2020  18:22

“万万没想到,在疫情防控的紧张形势下,昨天发出的案件材料,今天就有了回音,我为检察机关不打烊的亲民做法、为检察官负责高效工作作风,深表钦佩和敬意……”3月16日,黑龙江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高继明收到一封来自黑龙江义胜律师事务所的表扬信,建议省对佳木斯市检察机关疫情防控与办案工作两不误,及时回应诉求,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做法给予表扬。“2月5日9点45分,我接听了义胜律师事务所宋律师的电话,反映其代理的一起民事申请监督案件要到期了,想申请监督,询问我们是否上班。”据佳木斯市检察院综合业务部主任刘利明介绍,电话告知宋律师正常上班,但疫情期间接待室暂时关闭,不能当面受理案件,其可以将案件申请监督材料以邮寄的形式来办理。

2月6日,按照刘利明的指引,宋律师将材料通过快递邮了出来。

“2日7日9点多,我收到一个特快专递。打开邮件一看,原来是义胜律师事务所发来的一起申请民事抗诉案件材料。疫情当前,群众来信必须件件有回复,绝不打折扣。”据佳木斯市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检察官王春平回忆说,接到邮件后,按照申请民事监督诉讼材料收取清单要求,立即对报请材料进行了审理。对于材料要素不齐的问题,王春平立即向主管领导和综合业务部主任作了汇报,并于当日与律师取得联系,告知其将所缺材料补齐后再邮寄过来,检察院将受理此案。

宋律师对该院在疫情期间心系百姓、收到材料当日即回复的工作效率给了一个大大的赞。

据了解,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佳木斯市检察院通过微信公众号以及张贴告示的方式向社会发布了《佳木斯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以来信、网络、电话方式接待群众来访工作的公告》,在接待室暂时关闭情况下,采取来信、网络、电话的方式受理群众的诉求和建议。

2月3日,该院分管院领导组织综合业务部干警就如何确保疫情期间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不折不扣落到实处的问题,在微信工作群反复研究对策、谋划疫情防控和来信、网络、电话方式接待群众信访工作,实行全员办信、网络信访、接听来电,确保群众申诉渠道畅通。

“在疫情防控期间,我们做到不因疫情发生不办理案件,不因防控而延误各种信息的处理。类似宋律师这样来电来信办理的案件,在全市检察机关已是常态。”据刘利明介绍,该院干警在接听12309检察服务热线中,对举报桦南县某某村书记涉嫌贪污的和反映2018年抚远县棚户区改造款至今未发的事件,当即引导其向属地纪委监委举报,向属地信访部门反映或拨打12345市长热线咨询。在疫情防控中,卢某某等3人涉嫌寻衅滋事案移送至桦南县检察院审查起诉,案管工作人员在第一时间与业务部门联系,于当日受理案件,制作电子卷宗、流转到业务部门,业务部门于次日对案件提请公诉。

据统计,疫情防控期间,佳木斯市两级检察院综合业务部门共受理案件304件,发布程序性信息140件,发布重要案件信息5件,公开法律文书39份,律师咨询40人次,提供光盘25张,均做到了及时回复,及时分流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