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31个县市区试点"救急难" 非低保对象在内

18.08.2015  18:30

  生活报8月18日讯 “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对那些突然遭遇火灾、交通事故、家庭成员突发大病等导致生活临时陷入困境的家庭来说,生活该如何继续?日前,省民政厅、 省财政厅下发了《关于印发<关于开展“救急难”综合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确定我省31个县(市、区)为“救急难”综合试点单位,这 些地方的群众遭受“天灾人祸”,可向民政部门求助,获得应急性、过渡性救助。

   突发大火烧光家当临时救济帮过难关

  今年2月23日7时许,双城市双利村低保户郭大才家突发大火,火势快速蔓延,将家中两个女儿烧伤,大女儿经抢救无效死亡,8岁的小女儿烧伤面积 达50%。房子烧没了,女儿年轻的生命被夺走,一家人无家可归,生活已无法维继。得知情况后,双城市民政部门通过临时救助拿出2.3万元,慈善基金拿出4 万元,号召社会捐款10多万元,小女儿做了截肢手术保住了命,房子也新建了,同时全家人的低保标准由原来的4478元/年提高到8100元/年,享受全额 保障。

  “如果没有这项临时救助,这个家就完了,女儿也没了。”郭大才感激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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