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教您三招如何防范电信诈骗分子

24.07.2017  15:01
  随着科技的迅猛发展,电信、网络给人们的生活和工作带来了巨大的便利,微信、QQ拉近了人与人之间的距离,但是犯罪分子也利用高科技的便利开始实施电信诈骗犯罪。近日,牡丹江市爱民区人民检察院对被告人赖某某诈骗案依法提起公诉,经开庭审理,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处被告人赖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万元。   被告人赖某某系广东省电白县人,2016年10月,通过微信网友介绍与同伙“刘某”(在逃)取得联系后,双方商议由赖某某负责将“刘某”通过打电话冒充被害人朋友或领导的方式骗取被害人,再由赖某某利用银行卡取出钱款,并约定按比例分成。2016年11月2日至4日,被告人赖某某按照“刘某”指示,将“刘某”采用“猜猜我是谁”方式骗取牡丹江市陈某某、边某、宁安市鲁某某夫妇的15万元人民币从银行卡中取出,交给“刘某”。另有4万元人民币因银行卡被锁定而未取出。案发后,赖某某只退回赃款2.7万元人民币,给被害人造成了经济损失。据被告人赖某某交待,骗了这么多钱,自己只分到了8000多元。     如何防范电信诈骗,防止财产遭受损失,不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检察官提醒广大市民:第一招,不要轻易相信陌生人。本案被告人是利用熟人之间相互信任而没有防备之心的特点,冒充被害人的朋友或领导以急需用钱的理由,骗取被害人向被告人提供的银行卡号汇款。如果今后遇到以熟人名义用陌生电话或微信、qq等方式借钱的,尤其是陌生姓名的银行卡号的,一定要进行认真反复核实,以免上当受骗。第二招,不要轻易汇款转款。多学习了解银行卡常识,保证自己银行卡内资金安全,坚决不向陌生人汇款、转账。在汇款、转账前,一定要再三核实对方账号,千万不要让不法分子得逞。第三招,不要轻易泄露个人信息。管理好个人的身份证、银行卡、网络帐户密码等相关信息,不要向对方透露自己及家人的身份信息、存款、银行卡等情况。如有疑问,一定要拨打110求助咨询,或向亲戚、朋友、同事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