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正风肃纪力度 强化专项教育整治 以“一个统领四个统筹”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01.09.2014  16:07

 

        8月29日,全省检察机关深入开展“增强党性、严守纪律、廉洁从政”专题教育活动电视电话会议召开。会议提出,从即日起,全省检察机关将开展为期6个月的“增强党性、严守纪律、廉洁从政”专题教育活动。省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徐明做动员讲话,他强调,要加大正风肃纪力度,强化专项教育整治,以“一个统领四个统筹”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徐明检察长在讲话指出,要统一思想认识,进一步增强抓好专题教育活动的自觉性和责任感。他强调,要正确理解开展专题教育活动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关系,专题教育活动不是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简单重复,而是根据政法系统的特点,着眼解决政法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的专项活动,主要目的是进一步巩固和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要认识到形成优良作风不可能一劳永逸,克服不良作风也不可能一蹴而就,贯彻群众路线没有休止符,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要深刻领会开展专题教育活动的重大意义,它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执政地位的必然要求,是检察机关全面正确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内在需要,也是建设党和人民满意的过硬检察队伍的重要保障;要克服厌战思想,端正态度,防止出现消极应对、“简单量化”和“标新立异”三种错误倾向。

 

  徐明检察长要求,要把握关键环节,扎实推进专题教育活动全面深入开展。坚持领导带头,明确目标任务,聚焦突出问题,抓好关键环节,完善长效机制。

 

  徐明检察长指出,要准确把握开展专题教育活动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抓住一个核心、突出一条主线、达到一个目标、解决三方面问题、落实好两个责任:牢牢抓住加强党性修养这个核心,突出严格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这条主线,努力达到“增强党员干部拒腐防变能力”的目标,重点解决全省检察机关党员干部在党性、党风、党纪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徐明检察长强调,要准确把握开展专题教育活动的主要内容,始终突出“增强党性、严守纪律、廉洁从政”这个主题。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着力坚守党性、坚定信念;进一步增强党纪意识,着力筑牢防线、严守纪律;进一步增强廉政意识,着力廉洁从政、廉洁从检。

 

  徐明检察长要求,要准确把握开展专题教育活动的基本原则,坚持“一个统领、四个统筹”,把开展活动与推进当前检察重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为统领,推进专题教育活动;统筹推进专题教育活动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的单位,要即时启动专题教育活动,开展第一环节工作。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的单位,要敬终如始地抓好各项任务的落实,并将工作重心逐渐向专题教育活动转移,确保两个活动顺利交接、平稳过渡;统筹推进专题教育活动和“坚守职业良知、践行执法为民”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把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作为特色实践载体,教育引导全省检察机关党员干部筑牢检察职业道德职业素养职业精神的根基;统筹推进专题教育活动和深化检察改革工作,着力抓好9月份即将在全省全面推开的检务公开工作,大力推行“阳光检察”,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保廉洁,以公开树形象;统筹推进专题教育活动和检察业务工作,进一步加大推进和督导力度,促进“两个机制”落到实处,坚持选派年轻干警、业务骨干到基层一线、基层“两室”、信访部门工作锻炼,扎实推进“两室”建设,深入市县两级院,加强关键环节督查指导,确保专题教育活动不打折、不走样,高标准、高质量开展。

 

  徐明检察长强调,要准确把握开展专题教育活动的方法步骤,扎实抓好学习教育、深化认识,深刻剖析、细对笃照和立整立改、固化成果3个环节工作,确保每个环节的工作不能少、力度不能弱、标准不能降。针对党性党风党纪、执法办案、检察职业良知和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制定整改方案,逐条落实整改措施,逐条确定责任部门和人员,逐条明确整改的时限和标准。探索建立党风廉政建设和检察职业道德建设长效机制,用制度机制堵塞产生问题的漏洞。坚持立整立改,立行立效,各级院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内设机构主要负责同志,分别签订廉洁从政责任书,落实监督管理责任;党员干部签订廉政承诺书,就严格自律、廉洁从政向组织作出承诺。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干部人事管理、廉政谈话、内部执法监督制约等制度,从源头上防止不廉行为,杜绝不正之风。要通过整改,传递检察机关对自身腐败零容忍的坚定决心和鲜明态度,让人民群众真正看到专题教育活动带来的新气象,取得的新成效。

  徐明检察长强调,要强化组织领导,突出舆论先导,要加强工作督导,注重问题疏导,确保专题教育活动取得实效。

  这次会议以电视电话会议的形式开至全省三级院。会议由省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车承军主持。省院领导王军、闫世斌、张中华、马曼秋、李力、邹鹏、董金山、李剑,省院各内设机构负责人和副处级以上干部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市分院、基层院领导班子成员,各内设机构负责人在分会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