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装洗衣粉换马甲变“名牌”

28.09.2015  12:30

  将洗衣粉原料分装到各类包装内,转眼变成雕牌、碧浪等名牌洗衣粉。日前,3人因犯假冒注册商标罪被判刑并处罚金。

  经审理查明,2014年1月至3月期间,罗某从外地购买了洗衣粉原料和假的名牌洗衣粉包装,租用了道外区皇家花园小区地下车库,雇工人在车库内分装成假的雕牌、碧浪牌、汰渍牌、立白牌洗衣粉,从中牟取暴利。李某某在得知罗某有上述违法行为后,亦参与帮助记账、送货等,罗某还雇佣孙某某负责送货。至案发时共计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洗衣粉价值226082元。经他人举报,公安机关于2014年4月1日将李某某、孙某某抓获,扣缴假冒注册商标的洗衣粉价值7076元。罗某于2014年4月2日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经鉴定,洗衣粉均为假冒厂家注册商标。

  一审法院以罗某犯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11万元;李某某犯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3万元;孙某某犯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万元。涉案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由公安机关予以销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