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市出台重磅敬老新政 上门看病可报销每年免费体检

27.11.2018  09:41

  来源:生活报

  原标题:哈市出台重磅敬老新政!上门看病可报销、免费体检…旅游、遗嘱、殡葬全有优待

   福利来啦

   哈市出台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实施意见

   公路铁路民航可优先进站

   满65周岁老人每年免费体检

  哈市对老人照顾服务又有大动作。26日,哈市公布《关于制定和实施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的实施意见》,哈市开始启动制定和实施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工作,确定了9项重点任务,重点关注贫困、高龄、失能、空巢、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及低收入老年人的生活状况,内容涵盖老年人医、食、住、用、行、娱等各方面。《意见》首次把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纳入照顾服务项目。

  

   低保家庭老年人去世

   免除基本殡葬服务费

  《意见》强调,建立健全与低保制度相衔接的经济困难老年人基本生活补贴制度,完善高龄补贴、失能半失能老人补贴、困难老人入住养老机构补贴。提高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补贴标准,市区65周岁以上的三低家庭的独居、空巢老人每人每月享受200元购买服务。

  扩大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范围,惠及三低家庭失能、半失能老人。鼓励养老机构和老年人参加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提高养老机构和老年人抵御意外风险的能力。对有老年人去世的低保家庭,免除其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对60周岁以上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成员去世的,给予遗体接运、存放、火化、骨灰寄存共四项殡葬救助服务。

  对最低生活保障、低收入家庭中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的老年人和特困供养老年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补贴。

  

   65周岁以上的老年人

   收费旅游景区免收门票

  《意见》建立完善老年人参与公共文体活动及使用公共文体、交通设施等社会优待制度。

  65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免费乘坐公共汽车、轨道交通、轮渡等城市公共交通工具,60周岁以上未满65周岁的老年人享受半价优惠;65周岁以上的老年人进入收费旅游景区免收门票,60周岁以上未满65周岁的老年人享受门票半价优惠。各类博物馆、美术馆、科技馆、纪念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向老年人免费开放。在机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设立老年人等重点人群等候区域和绿色通道。

  强化对老年人的安全提醒,为无人陪同、行动不便等有服务需求的老年人提供便利服务。完善公路、铁路、民航等公共交通工具为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优先进站、绿色直梯通道、协助办理进(出)港手续等便利服务。老年人自愿随子女迁移户口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上,并依法依规享受迁入地基本公共服务。

  街道、乡(镇)和城乡社区的文体设施要面向老人免费开放,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所属文化体育设施或场地可在固定时段为老年人免费开放。制定老年人公共交通便利出行服务清单,开辟候乘专区或专座。

  

   首次将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

   纳入照顾服务项目

  《意见》明确,要完善居家养老基本服务清单,建立老年人需求评估标准。继续扩大“12349”助老公益热线服务覆盖面,打造智慧养老服务平台,采取“三社联动”方式,为居家生活的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洁、助医、助康、助浴、助购、助行等生活服务,以及康复保健、心理疏导、短托照料等专项服务。

  支持养老服务机构提供延伸服务,为居家行动不便、空巢和失能老年人提供临时或短期托养照顾服务。建立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打造互助式养老服务模式,探索城乡养老服务对口合作机制,为农村居家和社区老年人提供医疗护理、康复、临终关怀等服务。

  这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纳入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在哈市养老进程中尚属首次。

  

   加强社区适老化设施改造

   推动老旧小区加装电梯

  建设老年宜居社区建设,重点做好居住区、城市道路、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场馆、旅游景点等场所的无障碍设施建设。提倡在老年人出行较集中的公共场所、设施进行无障碍改造,优先推进社区路网、公共出入口、坡道、电梯、楼梯等与老年人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设施改造,在醒目位置设置老年人服务标志,适当配备老年人出行辅助器具。

  加强社区、住宅小区、家庭的适老化设施改造,重点推动和支持老年人口较多、符合改造条件的老旧住宅小区,实施加装电梯“步改电”项目。

  积极创建老年宜居试点社区,完善试点社区适老环境,对低保家庭、高龄独居、失能半失能、失智老人家庭实施家庭助浴、助行等居家适老化微环境改造。

  

   65周岁及以上每年免费体检

   家庭医生上门服务纳入医保

  支持200张床位以上规模的养老机构内设一级以上医疗机构,养老机构内设医务室和中医诊所实行备案制,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服务协议定点管理条件的优先纳入医保协议定点管理。

  鼓励医疗卫生服务延伸至社区、家庭,实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与社区(乡镇)养老服务机构无缝对接。为老年人免费建立电子健康档案,每年为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免费提供包括体检在内的健康管理服务。

  推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社区高龄、重病、失能、部分失能及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等行动不便或确有困难的老年人,提供上门巡诊、家庭病床等服务。对家庭医生为居家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的医疗服务项目,符合哈市医疗保险规定的,纳入医疗保险支付范围。

  支持公立医疗机构制定老年人就医优先服务项目清单,为老年人特别是高龄、重病、失能、残疾老年人挂号(退换号)、就诊、转诊、综合诊疗提供优先服务。对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中异地长期居住、异地转诊的老年人,在办理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手续后,可申请办理异地就医联网结算。

  

   免费为年满60周岁老年人

   提供遗嘱保管服务

  贫困老年人因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提起诉讼的,依法依规给予其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经济困难的老年人申请法律援助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简化审批程序,优先提供法律援助,有条件的地方可适度放宽老年人申请法律援助的经济困难标准和受案范围。

  积极搭建服务平台,组织律师和律师事务所为老年人开展法律咨询、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活动。免费为年满8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提供遗嘱咨询、预约登记、遗嘱公证服务,免费为年满60周岁的老年人提供遗嘱咨询、预约登记、遗嘱保管服务。

  此外,鼓励老年人助人自助参与社会建设。其中,乡镇(街道)、村(居)委会要为老年人提供安全可靠、环境适宜、相对固定的室内外活动场所,建立一批覆盖面广、影响力强的老年群众文体组织。   

  加强老年教育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构建老年教育“1+X”办学模式,充分发挥哈尔滨老年人大学示范引领作用,组建哈尔滨老年教育集团。重点发展社区老年教育和远程老年教育,提高老年教育普及率。

  生活报记者 袁成亮